▲宋庆龄最后一次到上海变卖了不少东西
1978年12月31日至1979年2月25日,宋庆龄从北京回到上海,这也是她最后一次来上海,平常她住在北京的寓所。她说,她去北京是上班,到上海是回家。她这次来,一方面是想在上海过元旦和春节,另一方面她知道自己年纪大了,家里的东西需要清理。
12月31日那天,市政府秘书长张甦平和我(当时我担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去机场接她。后来她说有些东西要我们帮助处理掉。一是她家里的十几件翡翠摆设,都是过去人家送的,看起来很漂亮很贵重;还有一大箱皮衣皮袍,虽然她没说,但我们知道是孙中山穿过的。因为组织上一再交待,宋庆龄是国家领导人,对于她家里的事情,市委不好决定,要向中央请示汇报。所以我不能随便处理这些东西,要先向彭冲(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汇报。彭冲没有意见,我就找商业系统派旧货商店的人来估价。结果旧货商店的人来看了以后说,这些翡翠全是假的,看起来很像样,实际是玻璃上面涂了颜色。至于皮货,有的地方已经发脆了,有的地方毛皮脱落了。最后一估价,假的翡翠摆设只值几百元钱,皮货也只值一千多元,两样东西加起来总共两千多元。我们考虑,这些东西虽然是假的,但却是孙中山的遗物,在宋庆龄家里摆了几十年,即使没有商业价值,也具有文物价值。所以我们决定,这些东西不能轻易卖掉,由机关出钱垫付,东西暂放仓库保存,等将来再说。后来听到宋庆龄说:“我以为这些东西能卖这个价钱的十几倍。”她这样说也不奇怪,因为她一直以为翡翠是真的,皮衣还是好的。
▲宋庆龄和孙中山
宋庆龄之所以需要这笔钱,是因为经济上比较紧。虽然她每月的工资有500多元,但她与海外亲朋好友来往多,开销大。“文革”以前组织上为她提供一笔接待费,供她接待开销,但“文革”之后她主动取消了,一分也不收。她坚持自己付保姆的工资,不让国家负担,包括保姆李燕娥的费用。除了这些开支外,她还经常拿钱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工作人员。有一次,宋庆龄生活费不够了,英文秘书张珏还帮她垫付过。
中央得知宋庆龄的经济困难后,1979年2月,叶剑英同志(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给彭冲写了一封信,决定由国家财政拨给宋庆龄五万元人民币。这件事情交给我办理,让我到上海市财政局办手续,再交给宋庆龄。我带着叶剑英的信到财政局,他们已经接到通知,就把钱交给了我,并要我写个收据。
我领了钱去看宋庆龄。她说:“谢谢!钱我不管,由你去保管。给我刻个私章,用‘林泰’的名字(宋庆龄的化名)来刻。今后我如果需要用钱,会有人带着我的信去你处。”
我专门去刻了章,由刘友石篆刻。这五万元人民币的拨款单我交待市委办公厅财务科存进附近的人民银行;一直到1981年5月29日宋庆龄去世,这笔钱也没有用完,“林泰”这个章用的次数不多,有几笔开销,总共花了一万多元。
此后,这笔钱由上海市宋庆龄故居纪念馆保管,并且再也没有动用过。今年上半年,我到孙中山宋庆龄文物管理委员会开会,纪念馆在会上公布,根据2007年一季度的结算,连同利息,该账户上现有七万多元(其中包括近30年的利息)。
——摘选自《档案春秋》2007年09期
作者:李家炽口述 张晶晶 尤乙整理
编辑:周怡倩
责任编辑:张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