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见:如何做出对未来有利的决策》
[美] 史蒂文·约翰逊
陈召强译
中信出版集团出版
你是不是常常后悔做过的决定?
是不是觉得自己目光短浅,考虑不够周全?
你知道那些性命攸关的军事决策,那些影响数代人的城市规划,是如何做出的吗?
你知道机器运作和算法如何左右人们的决策吗?
作为美国“技术界的达尔文”,擅长讲故事的科学家史蒂文·约翰逊用5年时间搜集了关于决策的各种案例,总结出实用的三步决策法:绘图—预测—选择。
在这本书中,约翰逊沿用了他一贯擅长的多领域叙事和历史叙事方式。历史、地理、军事战略、气象学、脑科学、神经学、人工智能……从群体决策到个人决策……从《米德尔马契》小说中主人公的复杂心理,到现实生活中夫妻间关于是否搬家的真实纠结……五点区、长岛战役、击毙本·拉登、美国军方红队、国家公园选址等案例信手拈来。
无论是在学术、公共服务、政府部门,还是在商业领域,大到国家、社会,小到个人,决策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部门——政策制定、城市规划;企业战略——了解市场供需,评估风险;个人发展——选专业、选公司、选伴侣。
《远见》一书的价值在于,它集合了决策学领域的真知灼见,并跨学科搜集了不同领域在做复杂决策时的共同智慧,试图提出一个普遍适用的决策流程,供广大读者掌握做决策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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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决策
城市规划决策
比如美国的五点区Five Points,原本是一个富人小区,但是因为这个小区是通过填埋池塘建成的,市政当局的错误决策,导致其沦为一个犯罪、污秽的场所。随着生物质的分解,早前建在上面的房子开始下沉。而随着房子下沉,土壤中的腐臭味也开始散发出来。一场小雨就会导致地下室被淹,室内充满污浊的沼泽水。斑疹伤寒已经成为社区的常见病。没过几年,那些富裕的居民就纷纷逃离,进而导致住房价格大幅下跌。很快,这个社区就成了该市最贫困人口的聚居地,成了来自南方的、摆脱奴隶身份的非洲裔美国人的聚居地,成了来自爱尔兰和意大利的新移民的聚居地。随着基础设施的衰败,该社区逐渐沦落成为一个远近闻名的犯罪多发区。到19世纪40年代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拜访该地时,它已经成了美国最有名的贫民窟:“五点区”(Five Points)。
击毙·本拉登行动
关于本·拉登的这个决定,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它被当作了一个问题来对待。这诚然与人的智慧、勇气和果断等品质分不开,但在其他一些不是很成功的军事行动如布鲁克林会战或猪湾行动中,这些品质也都有所展现。再比如,在伊朗人质救援行动和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调查行动中,参与决策的也都是聪明的、充满自信的人。本·拉登决策团队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拥有一个审慎决议流程,而这个流程会迫使他们去调查他们所不喜欢的一切,迫使他们去设想行动进程中可能出现的严重错误。这个流程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突袭行动本身。但在公众的记忆中,它往往会被遗忘,因为这是一次引人注目的突袭行动,其所体现出来的英雄主义以及它惊人的暴力场面,自然会在风头上压过决策本身,压过为此决策所作的长达几个月的种种努力。我们希望我们的领导者——无论是政府中的、公民生活中的、公司董事会中的还是规划委员会中的——能够展现出同样的意愿,放慢决策步伐,从多个角度着手,挑战初时的本能反应。如果我们想从成功的行动中学到东西,比如阿伯塔巴德突袭行动,重要的并不是行动本身,而是行动背后的决策流程。
在本·拉登问题的决定上,无论是奥巴马还是他的直接下属都没有作过数学分析,只是对本·拉登藏身于目标建筑物的概率进行了多次估测。不过,在其他方面,他们都遵循了我们在前面章节中探讨的决策模式。最终,奥巴马召集了他的关键团队,就本·拉登问题征求每一位团队成员的意见。持反对态度只有副总统乔·拜登(Joe Biden)和国防部长盖茨。其他所有人均赞成采取突袭行动,尽管很多人——包括奥巴马本人在内——都认为本·拉登藏匿于此的概率至多有50%。盖茨第二天改变了主意;拜登依然持反对意见,后来声称奥巴马在反对副总统以及为突袭行动开绿灯方面展现出了“钢铁般的勇气”。正如我们所常见的,对一个决定展开探索,描绘所有可能的未来结果,然后把后续工作交给大脑的默认网络。届时,最有前景的一条路径就会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出来。在就以何种方式对目标建筑物发起攻击的问题上,行动团队提出了四个主要选项,但其中三个选项被发现存在致命缺陷:轰战机轰炸、无人机“定点清除”,以及与巴基斯坦方面采取联合行动。这样一来,麦克雷文的计划也就成了最终选项。
个人决策
生活中真正重大的决策“不能在单一层面上得到理解”。假设你得到了两份工作邀请:一份是去非盈利组织“健康伴侣”(Partners in Health)工作,将医疗服务带给世界上最急需的人;一份是去高盛工作。你必须得考虑哪个选项在今天、在今年晚些时候、在10年后;在情感、财务和道德方面;在家庭和社会意义方面对你最有吸引力。通过考虑这些多维度的矩阵,一个决定就逐渐浮现出来了。
达尔文关于结婚和不结婚的论证
1838年7月,查尔斯·达尔文29岁,单身。两年前,他乘坐“小猎犬号”航海归来,满载着观察标本和数据,而它们最终将成为他写作《物种起源》一书的素材。与此同时,他面临着一个更紧迫的问题。达尔文正在考虑要不要向自己的表姐艾玛·韦奇伍德求婚,但他担心结婚和养育孩子会妨碍他的科学生涯。为了找出解决之道,他列出了两张清单。
可以去任何想去的地方
选择社交与规避社交
可以去俱乐部同聪明人士交流
不必拜访亲属,不必忙于琐事
养育孩子的开支与焦虑
可能的争吵
时间上的损失
晚上无法阅读
身体发福、闲散无事
焦虑和责任
购书等开支会减少
孩子多了就需要多挣钱(但工作太多对身体非常不好)
妻子可能不喜欢伦敦;结果就是放逐,然后堕落成懒散的、无所事事的笨蛋
在“结婚”的一栏中,他给出的理由如下:
孩子(如果上帝愿意的话)
对彼此感兴趣的、常年的伴侣(以及老年时的朋友)
挚爱的玩伴。无论如何比养狗强
家以及顾家的人
音乐的魅力和女性的絮叨;这些对健康是有益的,但同时也会浪费大量时间
我的天哪,如果人这一生就像工蜂一样忙来忙去,最终一无所有,那是无法忍受的——不,不,决不能这样
设想一下,一个人孤苦伶仃地在伦敦一间烟熏火燎、又脏又乱的房子里过活
再设想一下,沙发上坐着温柔的好太太,一旁是炉火、书籍,可能还有音乐等等
把这个情景同伦敦大马尔伯勒街的肮脏现实对比一下
在他的清单背后,达尔文潦草地写道:“结婚,结婚,结婚,证明完毕。”
作者:史蒂文·约翰逊
编辑:金久超
责任编辑:张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