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中的世态》
张国风著
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在阅读资源缺乏的年代,古典小说一直占据着我阅读书目中的显眼位置,时至今日,还会时不时抽将出来翻阅一番,那种不求甚解却每有所得的阅读体验,是其他类型小说无法比拟的。
古典小说中的公案类,小时候囫囵吞枣看了很多,记忆中源头是当时热播的电视剧《包青天》,然后按图索骥,把与之相关的《包公案》《七侠五义》《小五义》看了一遍;再然后一发而不可收,又先后看了《海公大小红袍案》(因该书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严嵩是被海瑞斗倒的,张叔大是奸臣),以及《施公案》《狄公案》《彭公案》等。因此,阅读本书,每每见到作者提及的其中些许桥段,倍感亲切,有故地重游的感觉。
中国古典小说,即使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有一种特立独行的位置。首先,相较于其他各国同时期的作品以及我国近现代作品,除了《红楼梦》,绝大多数作品的作者并不确定。即使如《西游记》这类被大众津津乐道的文学作品,也未能有确凿的作者归属权定案(可查阅学者李天飞解说《西游记》篇章)。这当然与古典小说的成书过程息息相关。
诚如本书作者所言,公案小说脱胎于宋代话本。所谓话本,一是民间故事集锦,二是民间评书艺人的底本。这类文本一旦以口口相传的模式流传,自然避免不了说故事者的自行添油加醋。更何况,说书艺人为保证自己表演的独特性以及迎合听众的集体价值观,会对话本再加工,于是乎,在面对听书人和看话本读者这类集体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人群时,文本所反映的价值观也折射出当时底层劳动人民普遍的价值认知。通过这些关于忠臣孝子、礼义廉耻、皇恩浩荡、善恶有报、因果轮回的故事,今人当可一窥当时人们的内在心理和处世哲学。这或许才是我们解读古典小说的真正意义。
既然公案小说的底层逻辑不是真实反映当时的社会结构,而是反映底层劳动人民的精神诉求,那么,其文本所描绘的所有景物,自然带有超现实主义色彩甚至魔幻现实主义色彩。比如,《包公案》里,铁面无私的包青天所表现的日断阳、夜断阴,旋风引路、鬼神相助,甚至在《乌盆案》中的死者魂魄诉状之类。曾有人将此类小说归属现代意义的悬疑推理小说,那就大谬了,它就是传奇故事,假青天断案之名,寄希望于当世出现清官来替天行道、为民请命。
通过公案小说,可以捕捉到当时人们已然产生的司法观念与现状。作者多次提到县令被小吏愚弄的故事,这在古代属于典型的“强龙难压地头蛇”现象,司吏、衙役、仵作相互勾结祸害乡里,县令稳坐中堂却有权无实,这也是古典小说中屡屡提及希望高官微服出巡明察暗访的缘由。当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作者引经据典彻底扑灭了这种没来由的幻想。也由此,反而印证了官府小吏自古被道德文章读书人所垢病的丑恶嘴脸。
自明代始,推崇并宣扬圣人教化,所谓“皇权不下乡”,由此将“打官司”当作判定某地老百姓是否为刁民的标准之一。如果某地民风考评为“健讼”(喜欢打官司),那基本不可能达到所谓民风淳朴的标准。由此及彼,由果推因,讼师这项职业在当权者心中成了让本地百姓不安分的诱因,所以,许多公案小说中称讼师为“讼棍”。
至于清末,作者选用《老残游记》的桥段来表达对所谓清官的不屑。其实,此前的公案小说,更多地是满足社会底层人物的心理需求,《老残游记》则是作者刘鹗独立创作且于报刊连载的新时代文本。这类文本的受众已然有别于以前,因而开始陆续摆脱话本小说以往的局限性,甚至试图扭转读者的一些思维定势并启发思考。因此,《老残游记》对于“清官”这一古代物种,作者更多地表现并揭露出他们的严酷、凶残、沽名钓誉的官僚本质,从而证明,在古代官僚体系中的所有官吏要么好利要么好名,在一言堂的司法体系里是没有青天可言的。康熙年间张伯行和噶礼互参案,康熙对号称天下第一清官张伯行的考评语为“才性短偏,多疑苛细,素性偏执,且短于才,封疆之寄不能胜任”,简言之,就是不贪污,但刻薄寡恩,能力太差。
作者最后选择流传甚广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作为全书结尾。也许篇幅所限或因切入角度的局限,作者虽未铺陈详析,但明确指出该案是清代司法的一次意外之举:如果不是牵涉到相关的权力博弈,不是因为胡雪岩在其中的帮助,不是中央与地方的斗法,或许它将永远是冤案。事实上,直到整个案件平反,众人口中也未把两位当事者真正当作受冤枉的无辜者,而是极尽奚落嘲讽之讥。这或许是公案小说落地于现实的悲哀吧。
1912年,清朝亡了,再也不会有所谓的青天大老爷来主持公道了。1949年,中国的现代司法之路由此开始。或许,当人们不再幻想书中那些侠客、青天、帝王、神怪来为现实打抱不平之时,公案小说也该走进历史被人遗忘了。
说句题外话,《老残游记》第十八回说的那个灭门案,就是后来香港电影《九品芝麻官》的脚本出处。
作者:彭 进
编辑制作:薛伟平
责任编辑:张 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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