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曾刊有一篇题为《二十一世纪的新“文盲”》的文章,其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中国上古文字记载事物的方式是用刀将文字刻在竹简(更早的是牛骨、龟背等动物骨片)上,而不是像两河流域那样用颜料书写在莎草纸上。这就使得中国古代的文字记录和传播非常累人——首先,刻竹简是一件费时费力的工作;其次,竹简体积庞大、分量沉重,使用和运送起来都极为不便。前人用“学富五车”来形容一个人学问渊博,但如今想想,五大车的竹简记载的文字量也许都不如现在小学生的一书包课本!
作者因为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兽骨上的文字,便想当然地以此立论,大谈特谈。殊不知古人从来都是在竹简上用毛笔蘸墨书写的。《墨子·兼爱篇》里就有“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于盘盂”的记载。美籍华人学者钱存训更是以《书于竹帛》为题目,写了一部探讨中国古代文字及其载体和书写工具之演变历程的大著作。所谓“书于竹帛”,字义显豁,自然而然说的是用毛笔蘸墨书写了。最近这些年,地下文物大出,然而不论是早些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简、银雀山汉简,还是近年来在学术界成为显学的郭店楚墓竹简、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竹简上的文字,都是用毛笔蘸墨书写的,从无用刀刻的。
当然了,在“书于竹帛”的年代,刀在古人书写方面还是很有用处的。只不过其功能不是“书”,而是“削”。古人在简牍上书写时,也会出现错误。碰到这种情形,即以刀削之,轻轻刮去竹简上写错的文字,再重新书写。清华简里就有这种文字误书后刮削的痕迹。由于刀笔在书写过程中关系密切,遂有了“刀笔吏”一称。而“刀笔吏”这一称呼也并没有随着书写载体由竹简一变为纸张而在史书里销声匿迹,相反倒成了掌文案的官吏的代名词,一直用到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