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斯的画像及雕像
■高秋福
他一手扶犁耕田,一手挥笔写诗。短短一生三十七年,他耕耘多少土地,难以数计;写诗五百五十多首,则是有案可查。他被称为“诗才天赋的农夫”,“手扶犁杖的诗人”。他名叫罗伯特·彭斯,是“迄今唯一用诗歌忠实表达苏格兰民族喜怒哀乐之人”,不但在苏格兰备受尊崇,在整个英国文学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彭斯于1759年1月出生在苏格兰西南部艾尔郡的小镇阿洛韦。当时,英国正推行“圈地运动”,土地大多被封建贵族和新兴资产者强占,丧失土地的农民都沦为一无所有的佃农。彭斯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为租得一块“合适”的土地,四处漂泊,居无定所。他生有七个孩子,彭斯是老大,从十五岁起便成为家中的主要劳动力。繁重的农活,使他从小就体味到生活的艰辛,了解到农民的疾苦。他无暇也无力接受正规教育,好在父亲有点文化,农耕之余就成为他的“家庭教师”。有一段时间,父亲曾强撑着送他到正规学校,学习拉丁文、法文和数学。他所受正规教育不多,但读的书却不少,既读过苏格兰早期的诗歌,也读过莎士比亚、亚历山大·蒲伯、托马斯·格雷等英国诗人的作品,还读过《圣经》、古希腊经典和当代欧洲启蒙主义思想家的一些著作。早年的这些经历,为他后来走上诗歌创作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784年1月,父亲病逝,二十五岁的彭斯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同弟弟一起,像父亲那样继续租种人家的土地。经验不足,经营不善,租税加重,使他日益感到此路再也难以走下去。同时,他的两个女友,一个为他生下孩子,另一个因难产而死,使他觉得既烦心又没有脸面。他像家乡很多佃农一样,也曾萌生远走高飞、移民美洲的念头。可是,张罗来张罗去,路费一直筹措不足。正在无奈之际,一个了解他的朋友建议,何不把写作的诗歌拿去出版,换几个小钱。原来,从十五六岁开始,在耕作和阅读之余,他就练习编写歌谣。他先是写作与耕作有关的“劳动诗”。后来,他结交几个年轻姑娘,发现自己是个“多情种”,又写起爱情诗。而随着对社会的认识加深,他又写起讥讽不良社会现象的讽喻诗。诗写好之后,他就念给乡亲们听。十多年过去,他竟写作各种题材的诗歌二百多首。
听从朋友的建议,彭斯从写好的作品中挑选一部分,于1786年4月送交相距不远的基马尔诺克小镇的出版商约翰·威尔逊。三个月后,威尔逊就给他结集出版,题名为《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作的诗》。集中的作品,有描绘乡村美丽风景的抒情诗,有表现少男少女春心萌动的爱情诗,也有像《两只狗》那样借贫富两家豢养的看家狗来讽喻人世不公的叙事诗,像《威利长老的祈祷》那样揭露宗教虚伪性的讽刺诗。这些作品从农民生活和民间传说中汲取素材,凭真情实感描写大自然及乡村生活,以生动幽默的语言针砭社会现实,一扫笼罩当时英国诗坛的萎靡之风,带来一股朴实清新的生活气息,令人读后两眼为之一亮。诗集虽只印行六百十二册,却在苏格兰乃至整个英国文学界引起强烈反响。一个默默无闻的苏格兰年轻农夫就这样脱颖而出,踏上一直为文人学士独占的英国诗坛。
彭斯得到一笔不菲的稿酬,当即打消向美洲移民的念头,决定按照“种田与写诗”的路子继续走下去。不久,知名文学评论家托马斯·布莱克洛克来函,对他的诗作大加赞赏,邀请他到苏格兰首府爱丁堡,共商出版诗集的增补版。彭斯喜出望外,随即于这年的11月借了一匹马,快马加鞭赶过去。翌年4月,《主要用苏格兰方言写作的诗》的爱丁堡版出版发行。彭斯名利双收,既得到多达四百英镑的稿酬,一百枚金币的版权费,还结识了爱丁堡不少文人雅士。一个“两手沾满泥巴的庄稼汉”,竟以“天育诗人”身份闯入上流社会。然而,为时不长,他就发现,自己的农夫天性和激进思想与爱丁堡上流社会格格不入,而他原有的酒色嗜好更使他受到讥讽和贬斥。1788年3月,在爱丁堡逗留一年零三个月之后,他感到再也难以生活下去,于是断然返乡,同为他生下双胞胎的女友琼·阿穆尔正式结婚。
彭斯又租下一个农场,继续种田。但是,庄稼收成不好,住房又盖不起来,养家糊口立时又成为他的一大精神负担。这时,一些朋友出面相助,为他谋得一个有稳定收入的税收员职位。他于是放弃农耕,携妻孥迁居到与英格兰接界的行政区首府邓弗里斯,就任他毕生担任过的唯一公职。
生活有了保障,时间比较充裕,彭斯的诗歌创作进入一个新的丰收期。他熟悉民间文艺,收集、整理、改编三百七十多首富有音乐性的民间歌谣,收入与人合编的苏格兰歌谣集之中。他更致力于自己的创作,时而使用纯熟的苏格兰方言,时而使用标准的英文,时而两种语言交互使用。他的诗作如歌,大多能演唱;他的歌谣似诗,能演唱也能吟诵。无论诗还是歌,都富有浓厚的乡村生活气息,饱含浓郁的苏格兰民族风情,既不同于文人书生玩弄辞藻的矫情之作,也不同于流传于社会底层的那些粗鄙不堪的戏谑性小调。他的诗和歌,朴实无华,音韵优美,既受农家老妪的喜爱,也为不少沙龙贵妇所赏识。彭斯这一时期流传下来的作品,大多脍炙人口。其中,最著名的有歌颂真挚友谊的《昔日的时光》,赞美两情相悦的《一朵红红的玫瑰》。他的诗句“呵,我的爱人像朵红红的玫瑰,/六月里迎风初开;/呵,我的爱人像支甜甜的曲子,/奏得合拍又和谐”,一直为世界各国读者所喜爱和传唱。他钟情于爱,但不沉溺于爱。他关注社会,反对宗教的伪善,反对地主的盘剥,反对社会的不公。他的诗作《快活的乞丐》,通过描写一群男女流浪者在小酒店饮酒作乐,充分表达他同情下层平民、主张社会平等的思想感情。他以苏格兰北部风情为题材创作的诗歌,追述苏格兰早年被英国征服的历史,展示他追求民族平等与解放的强烈愿望。其中,《我的心呀在高原》赞颂苏格兰是“英雄的故乡,可敬的古国”,表达了他热爱祖国的一片深情。
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彭斯的一生虽然囿于苏格兰乡野,但却一直关注着世界风云的变幻。这对一个农夫来说极为难能可贵。可是,认真一想,这一点也不奇怪。他最喜欢阅读的书籍之中,有美国政论家托马斯·潘恩鼓吹美国革命的小册子《常识》,还有维护法国大革命的《人的权利》。他关心美国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也关心随后发生的法国大革命。他创作的《自由树》《不管那一套》等诗歌,明确表示反对封建专制,坚决主张建立共和。他甚至趁任职于税务部门之便,买下被扣留的走私船上的四门小炮运往法国。火炮在运送途中被英国当局拦截,未能送达,但他以实际行动支持法国大革命的热诚实属难能可贵。
彭斯于1796年7月21日病逝,年仅三十七岁。四天后,他所在的邓弗里斯镇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全镇上千人几乎全部出动,站在街道两旁为他送行致哀。遗体安葬在镇上迈克尔教堂墓地的一角。妻子为他在墓旁竖立了一块简陋的石牌作墓碑。十八年后,他的朋友和粉丝自动捐款,在墓地东南方一个引人注目的地块为他修建一座白色大理石陵墓。陵墓的中央重新安葬了他的遗骸,后面竖立起他手扶犁杖的高大石雕像。雕像后面的墙壁上镌刻着诗神缪斯。根据他的诗作《幻景》的描述,缪斯撩起她那激发诗人灵感的罩衣向他抛去,他则殷勤地仰头瞩望,预示着他的诗情永不衰竭。
彭斯是具有悠久诗歌传统的苏格兰历史上划时代的诗人。他的出现,开启整个英国一代纯朴清新的诗风,成为英国诗坛新古典主义式微之后向浪漫主义过渡的第一位重要诗人。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几位重要代表人物,从华兹华斯、柯勒律治到雪莱、济慈,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他的影响。华兹华斯、济慈等都曾专门到苏格兰拜谒他的故居和墓地,向他表示敬意。济慈事后写了两首十四行诗,称誉彭斯是“伟大的灵魂”,表示“我常常敬重你”。
彭斯在整个英国都备受尊崇。他在阿洛韦出生的那座茅舍,现已命名为“彭斯小屋”,成为他的第一个纪念地。他在邓弗里斯的故居,则成为彭斯纪念馆,展出有关于他的生平和创作的大量展品。爱丁堡的作家博物馆,实际上是苏格兰最杰出的作家彭斯、瓦尔特·司各特和罗伯特·斯蒂文森的纪念馆,而他们三人之中,彭斯被称为“苏格兰文学的先驱者”。1月25日的彭斯诞生日,现已成为苏格兰的民族节日,每年都举行各种纪念活动。彭斯的作品仍在重印,他的雕像和纪念碑竖立在英国各地。其中,竖立在伦敦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诗人角”的那块纪念碑,虽然不大,但却标志着“他在英国文学的神圣殿堂占有一席之地”。
彭斯不只属于苏格兰和英国,而是属于全世界。世界各地建立有上百个纪念和研究他的“彭斯俱乐部”。据不完全统计,仅美国就有他的雕像三十多座。有些大学还专门设立有彭斯教席。
英国文学史上不乏“田园诗人”,但他们大多是归隐田园或描写田园的文人之自命,不同于像彭斯这位“以农民身份写农民问题”的“农夫诗人”。我在爱丁堡购买彭斯全集时,书店老板说,听说中国有不少农民诗人和作家,但在我们苏格兰,甚至整个英国,真正称得上农民诗人者,唯有彭斯一人。说到这里,他不无得意地声言:“仅此一人,也许就更值得珍视和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