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在对进境快件开展检查时,发现一批次快件申报品名为“作粘合剂用胶粉”,但实际过机检查图像存疑。经现场关员开箱彻查,实货为动物鳞片,总计497克。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该动物鳞片为树穿山甲,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物种。目前,该案件现已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在对入境托运行李开展先期机检时,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发现一名旅客的托运行李机检图像异常,存在携带象牙制品、水果及水产品的嫌疑,随即下达布控拦截指令。该名旅客提取行李后,私自将海关封志锁具破坏。在其选走“无申报通道”,试图逃避监管时,被现场关员拦截。开箱查验发现,该名旅客携带5千克冰鲜龙虾及3.65千克热带水果,并在咖啡罐中藏匿7件疑似象牙制品。经鉴定,确认为象牙制品,共155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后续处置部门进一步处理。
海关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水生动物产品、新鲜水果均禁止携带、寄递进境。同时,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进出口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没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物种及其制品,禁止贸易、携带、邮寄进出我国国境。
根据相关规定,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属走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祝越 陆红宇 陈兴洲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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