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跑路”怎么办,运动场地不够何解……打造全球著名体育城市,上海需要一部怎样的地方法规?
4日,市人大举行体育发展立法“走进人大”活动,在《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即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之际,市人大代表、体育企业、行业社会组织的代表、教学工作者、运动员甚至关注上海体育事业发展的外籍人士等,齐聚一堂为高质量立法建言。比如,针对时下各方关注热点,建议涉及预付费卡的预收资金在收取之时就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主体的多方协同;增加对非体育空间的兼容利用,最大程度满足全民健身需求等等。
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
据介绍,此次立法以新修订并实施的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为契机,旨在加快推进上海建成全球著名体育城市,为城市体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上海市体育局局长徐彬表示,“结合上海城市特点,希望通过更高质量的发展来推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针对堵点,他指出“对症下药”的抓手:满足健身需求,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深挖产业价值,加快推进都市特色产业体系建设;聚焦社会关注,优化体育市场监管模式。
健身房“跑路”怎么办
体育健身行业经营者常以预收费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但眼下时有健身房“跑路”,衍生消费纠纷。
“从12345投诉数据统计,2022年投诉某知名健身会所的案件(主要是会籍卡的)达3260件,2023年上半年达4048件。”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秘书长高维佳直言。
寅吃卯粮,健身类企业的经营模式潜在的资金风险逐渐暴露。业内人士调研发现,一方面,是市场同质化的激烈竞争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另一方面,是现有的企业注册资金认缴制,让大部分经营者实缴资金远低于认缴资金,加之私教课的预付费用,其预收资金规模远远超过了其自身经营能力。
这就意味着,当健身类企业向消费者推销超过自身实际经营能力的预付式服务时,企业的经营实际上一直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一旦其退出市场,消费者就要为这种不良经营模式“埋单”。
高维佳建议,对健身类经营主体的注册资金实缴提出要求,对预收课费进行专户、专款管理,在课时等方面对一次性收费或充值、办次卡等方式进行限制,“让预收资金在收取之时就纳入监管,督促经营者提升自身服务品质,打造良性经营模式。”
市人大代表王海波指出,“预付费卡售出的一刻,消费者既不知企业运营情况,也不明潜在的市场风险,甚至不知道企业的场地租赁期限。”但即便在《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以及《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都已推出的前提下,要求可供消费者精准查询的预付卡信用平台建设仍然不理想。
查询遇到信息壁垒,投诉也会遭到工单“流转”——针对健身房实施多部门监管,难以压实责任主体的问题,不少与会者强调要强化协同工作。
运动场地不够何解?
此次法规将靶向聚焦一些更为具象的堵点:体育设施建设供需之难;体育教师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与青少年体育发展需求的适应之难;体育产业与城市形象匹配之难;现有体育市场监管方式与“依法治理”的契合之难。
比如,供需矛盾,这一点与会者也深有感触,场地不足首当其冲。
对非体育空间的兼容利用,作为业内人士,东锦集团总裁、白玉兰奖获得者荣炜认为需巧妙结合商业与公益,通过多方力量共同推动,“比如政府作为投资方提供城市空间,产业方作为承办者进行专业的商业化运作。将改造后的空间面对公众开放。不妨将简单的收租模式升级为结合社区服务以及项目运作的运营模式,增加空地的经济产出同时以最大程度满足全民健身的需求。”
河网密布、水域开阔——在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的河道上,总能发现居民、体育爱好者在开展皮划艇、野外游泳等运动项目。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刘轶蓉说,“目前这是一种比较无序的状态,给街道的辖区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破局之道正在于加强对水上运动产业的建设。她建议,加强跨部门沟通联络共同为市民打造环境优美、功能显著、品质优良、配合协调、运转高效的水上运动产业,满足辖区居民参加水上健身活动的需求,也推动街道对水上运动产业更加依法依规的发展,从而反哺高效管理。
作者:苏展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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