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船靠港后就第一时间调试岸电,节省了一笔不小的燃油费用,因为没有了柴油发电带来的噪声,船员在船舒适度也大大提升了!感谢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指导我们如何规范记录岸电使用情况。”国际邮轮“蓝梦之星”轮邓船长说道。
据悉,“蓝梦之星”轮自1月17日岸电调试完成至今,共使用岸电175万度,替代燃油消耗480吨,直接减排二氧化碳1300吨。目前该轮停靠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码头,正在为即将到来的国际邮轮复航做积极准备。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明确提出,具备受电设施的船舶靠泊岸电泊位,应当使用岸电。船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如实记录岸电设施使用、故障、修复情况,并按照规定保存备查。据了解,为推进船舶“应用尽用”岸电,近期上海海事局正在推进船舶岸电使用情况现场核查。
4月21日,宝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靠泊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配备了经船检机构认可的岸电系统船载装置且功能一切正常,船载装置与码头岸基装置规格也完全匹配,但该轮靠泊超过3个小时以上却并未使用岸电,也未采取相关替代措施。“船舶在沿海港口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泊位靠泊超过3小时,且未使用有效替代措施的,应当使用岸电,靠泊时间不足的,鼓励使用岸电。这艘船舶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宝山海事局邮轮港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谷世曜告诉记者。
船舶岸电其实是一种从陆地电网引电的模式。船舶停靠港口期间,用岸电代替传统柴油发电,以电代油,不仅能为船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而且能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打造绿色港口的有效措施。
作者:张晓鸣 蒋智 钱灵艳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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