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历来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对近年来本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主要呈现以下5个特点:一是缓行路段追尾事故高发;二是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引发二次事故;三是重型货车肇事占比大;四是夜间死亡事故风险高;五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禁引发事故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从深化联动协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源头管理等方面,进一步降低事故风险。
在深化联动协作方面,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继续牵头会同交通部门和管养公司,切实发挥“一路三方”共管机制,加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施工养护等作业信息共享,及时通过情报板、显示屏以及导航地图等发布提示信息。对于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占道施工养护作业造成沿线拥堵的,及时在排队车辆尾部采取队尾警示、秩序管控措施,防止发生追尾事故。同时,排查常发性拥堵路段,协调增设临时性照明设备、LED警示灯、高音喇叭等提示装置,降低因堵致祸事故风险。用足用好各类信息化系统手段,持续加强异常路况隐患动态监测,依托“视频+实兵”巡逻管控方式,加强对夜间、凌晨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拥堵、事故、抛锚等情况,有效采取显示屏提示、设置警示标志等方式,强化路面警示提示。
在加大巡查力度方面,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坚持动态调整优化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交警勤务安排,特别是加强午后、夜间等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确保充足执法力量。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高架安全区域开展针对重型货车的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拦截、检查道路施工、绿化养护等专用车辆及危化品车、集卡等重点货运车辆,严格纠处重型货车“三超一疲劳”、未按规定黏贴反光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通行安全风险。
在狠抓源头管理方面,对重点客货运输企业、过境高速公路养护承办单位开展上门检查警示,督促企业加强对名下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及驾驶人的日常安全教育,有效防止“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做好大客车乘客安全带提示工作。对在事故深度调查过程中发现运输企业存在默许或放任疲劳驾驶、超载超限等未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将积极会同交通、应急等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促进强化源头管控意识。同时,严格落实施工养护报备审批及作业全流程监管,利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情报板及时发布施工提示信息,对未安全施工、不在规定时段施工的立即部署现场警力予以叫停、处罚。
作者:张晓鸣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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