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上读书类App为推广产品纷纷向用户发放福利券用以追书。然而,这一利好双方的行为,却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刘某某雇人制作三款计算机脚本,注册上万个账号用于领取被害单位平台上的追书券,并开网店售卖获利13万余元。近日,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诈骗一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刘某某平日闲暇时喜欢在网上看小说。2020年2月,刘某某上网时偶然看到有人在售卖知名读书App追书神器的追书券。刘某某在购买该券并使用后,发现了售卖追书券的“钱景”——通过网上收集信息和询问朋友,刘某某得知这些追书券都是在追书神器App以往的老版本中通过系统安全迭代上的弱点领取的。刘某某还在某应用商城里,找到了追书神器App以往所有老版本的下载地址。经过多次尝试,刘某某通过不同版本的App领取到了面值不等的新人福利券和老用户优惠券。
但仅靠手动注册账号领取新人福利券,很难“赚快钱”。于是,刘某某找了一个懂编程技术的网友,让其制作了三款软件,用来自动领取追书神器App里的福利券。不久,他又注册了一家网店,以比官方充值书币低很多的价格专门售卖追书券。同时,又注册购买了一万多个虚拟手机号码刷取追书券,并将存有追书券的虚拟手机号码在其网店进行售卖。
在追书神器App系统维护工作人员某次定期核查中,他们发现本来早已结束的推广活动后台服务接口,频繁出现赠送追书券的异常数据指令,且数量巨大。经核查后,被害单位发现某网店多次且大量盗刷其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将大量追书券售卖给他人,交易量巨大,综合评估已造成被害单位各项经济损失近百万元。截至案发,刘某某通过多家网店大肆盗刷贩卖追书券,非法获利共计13万余元。
到案后,刘某某交代,由于某宝禁止交易账号,所以网店是通过发送网址和兑换码的形式,来向客户提供账号(手机号+验证码)来购买追书券。“我知道自己错了,但我之前没有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刘某某悔不当初。
公诉阶段,检察官积极履行自行补充侦查职能,通过下载App查看用户协议、向被害单位核实、类案检索等方式,厘清运营商与用户间的法律关系,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明确案件定性,准确认定数额。同时,检察官将认罪认罚与法益修复有机结合,引导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进一步帮助被害单位搜集类似侵权线索、进行网络维权,最终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被判处上述刑罚。
作者:单颖文 杨莹莹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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