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秸秆燃烧浓烟滚滚,并借着风力有蔓延趋势。所幸在民警和消防部门的配合下,及时将火扑灭,未造成严重后果。
1月25日15时许,松江公安分局佘山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不远处浓烟滚滚,便迅速往现场。发现系一空地上的秸秆在燃烧,且火势有蔓延趋势。民警遂第一时间冲进火场,使用沙土填埋及拍打的方式灭火。之后,配合消防人员开展工作,使得火势逐渐得到控制,并最终熄灭。
经过初步判断,起火原因系附近村民焚烧秸秆导致。幸好,民警发现及时,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在确认现场火苗完全熄灭,无复燃可能后,民警至附近村内开展了普法宣传。
警方提示:露天焚烧秸秆会产生浓烟及有害物质,不仅污染大气更会影响交通安全,并且存在火灾等安全隐患。因露天焚烧杂草、秸秆和垃圾造成火灾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会受到治安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构成失火罪的,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何易
通讯员:张嘉煜
编辑:苏展
责任编辑:陆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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