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工作便利,从外地购买烟花,不仅自己过年放,还通过网络对外销售,给自己新年赚个大“红包”。近日,普陀警方就侦办了这样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20日,普陀公安分局真如派出所民警发现有人通过团购微信群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进一步循线侦查,警方很快发现在群内频频发出团购烟花爆竹链接的女子张某有重大嫌疑,并锁定了张某的活动范围。1月24日下午,民警在浦东周浦镇某小区内抓获了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张某。根据张某交代的线索,民警又传唤了同样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张某丈夫胡某及其同事唐某至派出所配合调查,并在胡某与唐某的车内分别查获了大量尚未售卖的烟花爆竹。
到案后,三人如实向民警供述了各种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犯罪事实。原来,胡某与唐某同为某公司的销售人员,春节前夕,两人在出差途径江苏启东时,偶然发现了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考虑到马上就过年了,便顺路带了点烟花爆竹回家,准备迎接新年。回到上海,两人发现这点烟花爆竹成了亲朋好友眼中的香饽饽,根本不够分。嗅到商机的两人,顿时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于是,胡某与妻子张某商议后,伙同唐某三次前往启东购买了近3万元烟花爆竹,在明知没有烟花爆竹销售资质的前提下,为了牟利,三人通过各自的微信群、朋友圈对外加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在短短数日便非法盈利1万多元。
1月25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张某、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增添节日氛,但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牢牢遵守本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您的安全考虑,选购烟花爆竹一定要往指定售卖店,切勿轻信微信群、朋友圈发布的售卖信息。警方也将持续打击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广大居民朋友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线索,同心协力消除消防隐患,一起营造安全、祥和的申城节日氛围。
作者:何易
通讯员:宋严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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