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接连“阳康”,出来小聚庆祝本无可厚非,但散场后却借着酒意自行驾车回家,到头来不仅酿成事故,自己也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长宁警方在工作中查获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唐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12月26日晚,长宁公安分局临空经济园区治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天山西路福泉路口有一辆车撞停在了人行道旁,请求民警到场处置。民警在接到报警后,立即驱车赶往现场,然而当民警打开驾驶员一侧车门查看情况时,发现驾驶员唐某满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唐某体内酒精含量达273mg/100ml。后经司法鉴定,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327mg/100ml,已属于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将唐某口头传唤其至派出所,期间唐某依旧借着酒劲与民警胡搅蛮缠,并反复声称自己“并没有犯罪”。
待到在派出所酒醒后,唐某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但为时已晚。据唐某交代,其与几名好友近几天接连“阳康”,几人不约而同地想到要小聚庆祝一下。当晚唐某驾车至天山西路福泉口附近与好友见面后,先是一同打车前往位于黄浦区的一家火锅店聚餐,期间唐某喝了两瓶黄酒。饭后几人感到仍不尽兴,便又打车前往附近一家KTV娱乐消费,唐某在KTV又喝下了近一瓶洋酒。从KTV出来后,唐某已经完全处于“断片状态”,对于自己如何回到停车场启动车辆直至发生交通事故,已经无法记清。所幸事发时段已是深夜,路上车辆稀少,才没有酿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警方提醒:年关将至,广大市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不免会喝上几杯,但请大家务必将酒后禁驾记心间,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莫让驾前贪杯,酿成驾后追悔!
作者:周辰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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