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镇上帮忙,真的太感谢了,拿不到这笔钱回家都不好交代啊。”近日,在金山区朱泾镇务工的刘某和他的工友们如愿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终于能安心返乡过年的他,不住地说着感谢。
据了解,今年8月,刘某等50余名建筑工人通过劳务公司介绍,前往朱泾镇某工地参与施工。该工程于9月开工,11月底,陆续有工人向镇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该工程承包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知情况后,有关部门立即与该建设工程承包方沟通协调,当下,施工方表态会尽快发放。但一直到12月6日,承诺依旧没有兑现,无奈之下,刘某再次找到了镇信访办。为了防止工程公司再次出尔反尔,朱泾镇迅速成立专项联合化解小组,由镇信访办、朱泾司法所、镇综治办、镇城建中心协同合作,助力农民工维权。
经进一步核实,原来,在前期沟通后,工程公司已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该项目负责人陈某,但是陈某拿到工资后行踪不明,无法联系。为此,工程公司对此也十分委屈,明明已经付清了工程款,为何还要追着自己不放。调解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承包方应当要为农民工专门成立一个农民工工资支付账户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而不应该将工资支付给项目负责人。施工方擅自将工程款转账给项目负责人,是自身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后果。如果施工方要追究项目负责人陈某的责任,可以通过报警或者诉讼途径解决。而农民工工资必须及时发放到位。
经过调解员的不断释法说理,工程公司最终转变了态度,同意按规定支付。为确保工资及时准确发放到个人,调解员首先与建筑工人、公司、班组长进行三方核实,以考勤记录和工人之间的相互确认等方式确认该工程所涉及的建筑工人具体人数和每一名建筑工人的工资款,很快形成了一人一档,后经双方确认,顺利签订了书面协议。
根据工程公司要求,工资将由银行转账方式统一支付,故需建筑工人提供工资金额和银行卡号的明细。为加快进程,调解员主动跨前服务,逐人收集银行卡号,并一一对应工资数额汇总成表后交由工程公司,由此,成功促成在协议签订当天,近50万款项即统一进行了发放。
本以为此次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已经妥善解决,谁料,次日,又陆续有农民工前来司法所反映工资还未到账。调解员立即与工程公司取得联系,发现该5名工人的未到账原因为本人提供账号有误导致。为了化解农民工焦急的情绪,调解员快速联系到工程公司更正、校对,持续跟踪至最后一名农民工工资到账。
“时至年关,能否及时结清工资事关广大农民工能否安安心心过个好年。”朱泾镇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朱泾镇将继续聚焦各类讨薪诉求,持续发挥专班机制,以走访摸排、线索跟踪等形式,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作者:陆晓圆 殷洁如 薄小波
编辑:徐晶卉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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