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骨料、标准砖,这些由建筑装修垃圾循环再生而制成的产品,如何高效再利用?在浦东新区老港生态环保基地,该问题一度被列上“需求清单”。“没地用”“没人用”,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合约部主任陈丽红三言两语勾勒出困境。
关键时刻,立法纡困解绑:诸如老港基地,资源再利用项目的后续产品将在出路上获得“优先级”。今天,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其中明确“浦东新区应当在市政建设项目中推广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产品”。
这,只是立法回应相关企业发展“需求清单”的一个小切面。对老港基地等园区资源化再利用企业,《若干规定》创新优化机制,提供了多样化保障。譬如涉及用地,最大化利用园区资源、能源等领域指明探索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阎锐阐释,“为进一步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作用,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率先实现固体废物近零填埋,有必要在固体废物资源化再利用领域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全面提升资源化再利用效率和水平,发挥其对全市资源化再利用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立法突破,瞄准刚需
园区建设是固废资源化再利用的关键,需厘清相关企业“需求清单”中的刚需。
电,是老港基地等园区看重的能源。
老港基地处于电网末端,电能经长距离输送线路损失量大,造成大量清洁能源(绿电)浪费。“不能一边产出循环利用产品,一边消耗绿色能源,成为悖论”,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曰丰心里算着一笔账:若能实现基地内电能高效利用、就地消纳,既可吸引清洁能源生产企业入驻基地,实现每年增加超100亿元的绿色GDP收入;又能大量减少电能输送损耗,年节约电量近1亿千瓦时(约合标准煤3.3万吨)。
眼下,高效利用电能的期待有望落地。《若干规定》明确“探索老港、黎明等园区资源化再利用企业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创新”。
“这种探索有助于老港建设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往远看,对清洁能源生产企业的吸引也有助于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发展。”陈丽红说。
地,是关乎园区资源化再利用企业长期发展的要素资源。
陈丽红这样描述对“地”的需求。譬如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部分仍属危险废弃物,经简单预处理仍需填埋处置,占用土地资源。由此,落地投产能将废弃物完全、充分资源化的项目至关重要。
《若干规定》鼓励创新优化供地方式,可以采用“带方案”出让方式或者“带方案”租赁方式供地,同时明确规划产业用地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发展资源化再利用产业。参与过立法调研的市人大代表评价,“这是政策创新方面的集成,意味着简化用地审批流程,极大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这两大发展要素,能在《若干规定》中寻到突破性的探索,好比一颗‘定心丸’。”陈丽红表示。
立法覆盖,激发动能
提升固废资源化再利用效率,需打通后续产品“市场”。
市人大代表调研发现,生活垃圾经处置后产生的无机二次废弃物,体量大、再次利用率低。以老港基地为例,无机二次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和飞灰、建筑垃圾分拣骨料,最高量可达每天6000吨,“这类二次废弃物经预处理、分类筛选,产品完全可在建筑行业进行高价值再利用。”
“《若干规定》中关于‘浦东新区应当在市政建设项目中推广使用’的表述,是相当实在的支持,有效解决出路问题。”陈丽红说,还有一些更为具象表述,比如“规划配套园区周边的公共设施和道路交通设施”、优化流程方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办理”等,都在为诸如老港基地的固废资源化再利用园区企业增加获得感。
这种获得感,正激发企业打造未来的动能。
老港基地的未来会是啥样?答案在《若干规定》中固化成文:“老港园区应当建设成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战略保障基地、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环保科创科普先导基地、智慧绿色生态基地。”
“将老港基地未来的功能定位上升到立法高度,对企业是一种莫大的鞭策,法条中包含如此多政策层面的支持,促使我们必须按照更高标准打造好老港。”陈丽红说。
作者:苏展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顾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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