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停车时发生纠纷,周某与龙某大打出手,最终造成龙某轻伤。半年后,当线索移送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当事双方系同一小区居民,且为偶然引起纠纷,具有和解可能,遂联系调解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解决本次纠纷。在征得居委会同意后,双方在居委会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和解。宝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是宝山区检察院与宝山区司法局合力搭建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平台,将“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的一个缩影。承办检察官介绍,一般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时,与案发时已有一定的时间差,原本为了“争一口气”的双方当事人,能够在更理性更平静的情况下看待案件,这就为调解奠定了基础。而“检调对接”,是将释法说理与案件办理深度融合:检察官主要聚焦法理,人民调解则在以法为据的前提下,以当事人平等自愿为原则,灵活运用法律、道德、情感等方式,实现当事人互谅互让、握手言和。“通过检调对接工作,我们希望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维护当事人权益。”
今年3月,宝山区检察院通过与宝山区司法局、宝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成立全市首家驻检调解工作室,首批选聘2名具有心理、法律等方面知识背景的人民调解员,轮值工作室受理、参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以及信访申诉案件等调解工作。出台《关于驻人民检察院调解工作室工作试行办法》,规范检调对接流程。针对疫情防控、当事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采取上门调解、线上调解等流动工作模式,将工作室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让调解更方便、更快捷。
目前,“检调对接”案件的适用范围和种类,时在遵循应调尽调原则的前提下,严格把关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对适宜调解的或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审慎开展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检调对接”一方面为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畅通了渠道,降低了司法成本,提升了司法效率。另一方面,以矛盾实质性化解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帮助被害人得到较为充分的救济,给施害人多一次认罪认罚、融入社会、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事心双解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据悉,宝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检察院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至今,共办理调解案件24件,调解成功率约60%。从案件类型上看,轻伤害类案件的申请调解比例高达90%以上;从犯罪主体上看,调解案件中80%犯罪嫌疑人为初犯、偶犯。
作者:单颖文 金玮菁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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