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立法法(修正草案)》意见征询会在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授权立法、协同立法、备案审查等方面,长宁区检察院及相关单位代表提出多条意见建议。习近平总书记于2019年11月2日在此考察时首次提出了“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据此,长宁区检察院始终以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提地”检察机关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检察实践,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和监督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促进检察履职更加规范、优质、高效。
借力立法点,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发声
“建议增加一条支持起诉,规定如下: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当事人未提起诉讼的,或者女性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今年7月,长宁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就《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向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近年来,长宁区检察院借力基层立法点积极发声,原汁原味反馈基层意见。
2017年的携程亲子园虐童案牵动着许多人的心,长宁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后以虐待被看护人罪对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成功判刑。为了从源头上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长宁区检察院通过市政协提案的形式,推动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托育机构的设立标准和监管单位。该院还牵头联合区内8家单位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提高相关行业入职门槛,确保从业禁止、禁止令执行到位。其中,黑名单数据库的设立和查询方式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
依托丰富的工作经验与专业优势,长宁区检察院先后多次应邀参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讨论,针对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草案)》在内的五部法律规定提出详细修改意见16条,助推提升立法点意见建议的科学性、针对性、专业性。
大门常打开,让群众参与法律监督
“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酒醉程度高于法律规定数值,且认罪态度较差、之前曾两次受到过刑事处罚,应当作起诉处理。”今年8月,长宁区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开展公开听证活动,在讨论中,人民监督员徐国忠对一些争议焦点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对该案件进行重新考量与充分研究后,最终,承办检察官积极采纳了监督员意见,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起诉处理。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办案、巡回检察、公开听证等司法活动,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近三年来,长宁区检察院组织联系、沟通协调办案部门邀请160名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81次,监督各类案件171件,做到“四大检察”“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充分保证群众参与司法办案各环节的广泛性、代表性。经公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和社会公示等程序,长宁区检察院于今年7月公开选任调解、特殊人群保护等领域听证员29名,建立了专业化、多元化的听证员库,发挥第三方参与作用。
在一起涉嫌销售侵权复制品案的听证会上,长宁区检察院邀请知识产权权利人全程参与听证,充分听取权利人意见,积极与权利人沟通思想、阐释法理,让权利人全面了解检察机关作出法律决定的过程和理由,成为全市首家采用线上方式引入知识产权权利人深度参与听证的检察机关,切实提升了个案办理效果。
该院还定期召开检司律联席会议,认真听取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开展律师驻点、进行工作通报、探索线索联动、构建互督互评等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检司律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回应代表委员,破题互联网信息保护
认真办理提案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仅是法定职责,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今年6月,长宁区检察院收到区政协关于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抓手,推进对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提案。通过提案办理,该院积极推动区域内互联网企业与区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协作配合机制。
长宁区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每年区“两会”都组织中层干部按要求旁听大会、列席团、组审议讨论,原原本本记录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形成专项报告,并按“需关注”和“需反馈”两类进行汇总交由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一些商户通过设立虚假店铺并‘刷单’套取平台补贴,电商平台需要引起重视。”第三检察部主任史晓俊在走访区域互联网企业时,主动向企业通报近期办理的侵害互联网企业利益的犯罪特点,建议企业加强内控。近年来,长宁区检察院主动对接长宁实施产业发展战略、建设国际精品城区的目标,重点挑选了来自“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航空服务业、医疗卫生、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18名代表委员进行反馈沟通,自觉将代表委员的关切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不断细化工作举措。
作者:单颖文 王奕颖
编辑: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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