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金山区联合行政执法队揭牌仪式昨天在张江长三角科技城举行。这标志着,长三角第一支跨区域联合执法队正式开始实体化运行,是跨区域执法协作的又一个创新典范,为高质量打造长三角界级城市群提供坚强保障的重要一步。
过去两年,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城管部门召分别就加快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从政策层面上分别签署了《长三沪苏浙际毗邻区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共同管辖协作框架协议(2021—2023)》《毗邻区域共同管辖执法协议》,发布了三年行计划及首批协作事项清单,并就跨区域偷运建筑垃圾、露天焚烧、乱散发张贴小广告及无序占道设摊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近两年来,省际毗邻区域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领域、执法区域、执法事项、执法案件等多维度合作方面提升显著。此外,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还多次就进博会、花博会、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国际国内重大活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着力打造长三角跨区域执法协作新样板。
当天下午,沪苏浙三地城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制定发布的长三角城管执法“首违不罚”清单:《长三角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毗邻区域共同遵守“首违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苏省苏州市城市管理局、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区域结合本地执法工作实际进行实施。
这份是全国城管执法部门首份跨区域“首违不罚”统一清单,首批内容涉及生活垃圾、占道经营、未按规定占用城市道路等19项内容。《指导意见》要求长三角毗邻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检查、执法活动中,初步认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当场或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改正、在《首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第一批)》清单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并对其教育引导,当事人当场改正或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及时改正,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作者:史博臻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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