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宁区检察院在区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平台上收到家长的举报,称家里孩子使用的少儿图书,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质量管理2021”专项工作列出的编校质量不合格名单中。
接到上述线索后,该院第七检察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行动。调查小组在某电商平台进行检索抽查,发现名单中的62种不合格书籍中,有38种在该平台的120余家店铺有售。检察官还对名单中所列出版社逐一排查,发现其中某出版社的注册地位于长宁区,其出版的2种图书也在名单中。而检察官对多个电商平台进行搜索排查,发现这2种图书仍处于可售状态。
为确保孩子的阅读空间安全健康,维护未成年读者合法权益,该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线上书店,联合执法部门与辖区电商企业积极沟通并获得大力支持配合。目前,平台上销售的相关62种编校质量不合格书籍均已下架。
同时,该院向某出版社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立即依法依规将已查明的电商平台在售不合格图书召回,并对其他电商平台及线下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合格图书全部召回。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出版社高度重视,立即对2种不合格书籍的所有销售渠道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所有进货客商发出召回函,现2种图书已全部召回。该出版社表示,日后将加强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确保图书内容、质量过关过硬。
该院还向辖区各中小学制发“法治副校长提示”,提醒学校根据通报名单做好校内图书馆的自查工作,如有问题书籍应及时下架,并向学生、家长做好停止阅读、使用问题书籍的宣传工作。
下一步,长宁区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持续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作者:单颖文 钱宇文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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