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5亿元,比预算数减少4.05亿元。今天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上海市2021年市级决算及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汇报了2021年市级“三公”经费的支出决算情况。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1亿元,减少1.9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4亿元,减少1.36亿元;公务接待费0.4亿元,减少0.73亿元。
预算执行平稳有序,较好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报告指出,2021年,预算执行平稳有序,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7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2%,比2020年(下同)增长10.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3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增长4.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69亿元,为预算的125.5%,增长18.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68.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3%,下降3.5%。
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0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5.2%,增长54.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62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4%,增长7.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730.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313.5亿元。
报告还汇报了本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2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本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0603.1亿元。截至2021年底,本市政府债务余额为7356.8亿元,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2021年,本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211.1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24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625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旧区改造等项目;再融资债券344.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深化财税改革攻坚,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告指出,2021年,本市各级财政部门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攻坚,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改革开放重大任务落地落实。比如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推进“三大任务”“三大平台”建设。安排落实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等130.2亿元,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持续推进“两个15%”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新片区有效落地。
二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比如支出76.2亿元,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和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建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户上海,试点基础研究领域项目经费包干制。安排落实专项资金75.5亿元,聚焦支持“五型经济”发展。支出97.9亿元,推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市新增减税降费总额超过700亿元,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轻负担等。
三是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比如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市统筹安排落实106.8亿元,其中,市级支出52.5亿元,重点用于保障疫苗接种、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发热门诊改造、诊疗设备和防控物资购置、进口冷链物流防疫、基地航空公司航班防疫消毒等,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支出65亿元,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等。
四是促进优化城市发展格局。支出31.3亿元,围绕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系建设;支出137.7亿元,支持“一江一河”城市治理,推进河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支持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支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等。
五是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报告指出,持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减部门一般性支出10%,切实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民生和基层运转等重点领域支出。聚焦重大产业政策落实、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市级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与预算安排挂钩、优化政策内容、督促改进管理等方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使用效率。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常态化监控管理。制定本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指导性目录与禁止性事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下一步,本市各级财政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二是支持经济企稳发展。三是全面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四是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五是支持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六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和改革。
作者:王嘉旖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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