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虚构5000多万的装修项目,还对外招揽装修工程,并收取高额质保金……近日,崇明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孙某提起公诉,最终,经法院审定,孙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责令孙某继续退赔被害人的剩余欠款。
杜先生是一家建设工程公司的负责人,2012年他承接了孙某公司的一个建筑工程。工程交付后,孙某还拖欠了200多万元的工程款迟迟没有结清。杜先生多次讨要欠款无果,孙某便提出来,他还是另外一家农庄的股东,现在农庄有一个5000多万的装修工程,可以交给杜先生做。
杜先生表示,自己无力接下这么大的一个装修项目。后来,同样从事建筑行业的王先生,从朋友口中得知杜先生正在和孙某接洽农庄装修的项目,就表示可以和杜先生合作,利用杜先生公司的资质,同另外几个朋友合伙承包下来这个项目。
于是,杜先生同孙某签订一份农庄装修工程的合同。然后王先生和几名合伙人再同杜先生的公司签订一份内部施工分包合同,并且王先生几人还直接向孙某公司的账户上打了100万元的工程质保金。事后,孙某还向王先生返还了10万元作为“合同生效金”,余下90万元作为质保金。
合同签好,王先生等人却迟迟等不到项目开工,觉得孙某的这个农庄装修的项目不靠谱,就找孙某协商退出项目,并希望孙某可以返还余下的90万质保金。每次,孙某都是让王先生等人再等等。直到2014年5月,孙某才答应王先生等人,将90万元质保金分两笔于2014年10月份前返还,但是还款时间到了,孙某还是一直拖着这笔资金。
无奈之下,王先生等人向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反映孙某拖欠质押金的问题,崇明检察机关随即对孙某及其公司展开社会调查。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孙某立案侦查,但是此时的孙某却失联了。2021年,在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多方努力下,辗转联系到了孙某的侄子,希望他可以劝说孙某早日投案自首,最终在亲人的劝说下,孙某投案自首。
孙某到案后,一开始还辩称自己是农庄大股东,因公司后期经营不善,导致农庄的装修工程迟迟不能推进。但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孙某根本不是农庄股东,农庄也从未委托他对外招揽装修工程,他只是利用公司在农庄隔壁、常在农庄设宴招待朋友的表象,给别人造成他参与农庄经营的假象,且孙某至今还拖欠农庄数万元的餐费和房费。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孙某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作者:单颖文 高松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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