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肖先生专程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白丽路派出所,向派出所勤务辅警李晓顺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原来在今年7月,肖先生曾向白丽路派出所报警求助,其位于辖区内的一间出租房屋,因租房费用发生纠纷,与租客僵持不下,互不相让。接报后,在民警的带领下,勤务辅警李晓顺配合对纠纷双方开展调解。他耐心地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分析纠纷成因,围绕核心问题,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促成双方相互谅解,最终达成了协议,一起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为此,肖先生专程定制了一面锦旗,向李晓顺表示感谢。而这面锦旗,已是李晓顺今年收到的第4面了。
立法赋予辅警更大的施展空间
“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公安辅警可以参与接报案、受案登记、接受证据、信息采集、文书送达、调解等行政案件办理工作”,这是今年6月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中的一大亮点。这一条款对辅警李晓顺来说,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好消息,意味着前期他在派出所支持下,参与开展的辅警辅助执法执勤方面的探索,得到了法律层面的进一步支持和认可。
“这次上海辅警管理条例通过,特别是里面的一些条款规定,给了我们一个施展自身能力的开阔空间,今后辅警的职业道路必将越走越宽!”李晓顺对此充满期待。
李晓顺告诉记者,他曾经当过兵,也在外区应聘过特保队员,“为人民服务”始终是他心头萦绕不去的一个执念。2021年加入公安辅警队伍以来,李晓顺先后在辅助交通、治安管理等岗位工作过。此前,由于法律支撑不足,碍于辅助人员的身份,一直有种“有劲使不上”的感觉。而从现在开始,他能够有很多的机会,体现自身的价值。
立法使得辅警管理更加规范
“现在上海通过辅警立法的形式,给我们的辅警赋予了7项可以单独从事的任务,以及10项配合民警执勤执法的任务。这对基层派出所来说也是一种支撑。我现在觉到,身边的这些辅警小伙伴们,工作的劲头更足更强烈!”
“今后辅警在履行职责期间,如果因为工作履职,而遭受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恐吓、威胁、侮辱、殴打等不法侵害,也能够按照性质和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如果有辅警在履行职责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公安机关首先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续则有权向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辅警进行追偿。”
“上面的这些规定,都使得我们辅警队伍管理迈入了更加规范的阶段。”白丽路派出所辅警专管民警熊勇,则将他对立法前后辅警队伍的变化和感受,如数家珍般地告诉了记者。
立法助推了基层警务改革
白丽路派出所所长张宇航,对此次上海辅警管理条例的通过和施行,也有着自己的想法和打算。
“辅警立法的通过,不仅仅是规范了辅警管理,更要看到对基层公安工作的推动。”张宇航如是说道。
白丽路派出所现有公安辅警13名,在分局各派出所中人数不算多,但是张宇航却有着深远的想法,他一直琢磨着如何把这支队伍用好,用“质”来弥补“量”上的不足。
“下一步,我们既要把条例的精神学习好、宣传好,也要加强辅警的业务能力培训,使他们能够在权限范围内,正确履职、规范履职!”
张宇航也告诉记者,为了配合上海辅警管理条例的正式施行,他和所领导班子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探索。目前,除了在窗口安排了一名公安辅警参与接报案、受案登记、纠纷调解等工作外,还在派出所案管室安排了一名辅警,辅助民警处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具体包括各类信息的采集、执法视频上传、行政案件材料整理归档等,让办案民警从繁琐细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腾出身来,将精力投入案件的侦破以及审讯工作中,以此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这些辅警岗位的安排,在区内各派出所中属于首创,也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我最终希望,我们所里的这些辅警小伙子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最终有机会转为人民警察” 张宇航满怀信心地说到。
《上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公安机关可以从特别优秀的辅警中定向招录人民警察。这条规定给了广大辅警一条更宽广的发展之路,也带来了很多希望。
现在,越来越多的青年辅警正沿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大道行进,这支辅警队伍也必将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上留下自己印迹。
作者:周辰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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