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五周年工作情况》白皮书,通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两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浙江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办案规模稳步增长,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办案理念更加科学,办案能力逐步提高,社会协同更加充分,共识认同不断扩大。”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介绍,五年来,浙江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6万余件,5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等6万余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07万余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1.1亿余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约1.8万千克;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约34亿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约48.5亿元。
据了解,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浙江省检察院先后部署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专项监督行动,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373件、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6件,同时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2021年,省检察院对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诸暨市次坞村、具有两千年历史的江山市仙霞古道、浙东唐诗之路重要组成的嵊州市高山流水古道等重点文化遗址保护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今年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再度强化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支持力度。2021年,省检察院对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诸暨市次坞村、具有两千年历史的江山市仙霞古道、浙东唐诗之路重要组成的嵊州市高山流水古道等重点文化遗址保护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下一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做好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试点工作,以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法律合力,共同推动公益保护。”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办公厅一级巡视员郑军表示。
据悉,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凝聚社会公益保护合力,部署推进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试点,目前已推动4件涉农代表建议转为重大监督事项,并进行案件化办理;吸纳注册志愿者1073人,志愿者报送案件线索1000余条,其中志愿者参与听证、专家咨询等200余人次,协助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80余件。
会上,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公益保护典型案例同步发布。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周树勋、省应急管理厅一级巡视员王旭昉介绍相关案例情况。
作者:刘海波 龚婵婵 卢佳贝
编辑:付鑫鑫
责任编辑: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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