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骑车、垃圾分类……生活中的所有绿色行为,都将累积成个人碳账户中的积分。积分越高,获得的绿色信贷越多。“环境权益”由此真正变为“真金白银”,在全社会营造出“环境即财富”的绿色发展理念。
今天上午表决通过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中,描绘了这样一幅前景可期的绿色金融图景。从个人碳账户到企业绿色信贷支持,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新规的出台,还被寄予厚望——以立法引领改革创新,打造绿色金融“上海样本”。
建立“绿色项目库”,让绿色金融有据可依
作为新兴领域,绿色金融的实践早已行至理论之前。在立法座谈会上,一家企业代表曾抛出这样的困惑——河道疏浚明明属于绿色项目范畴,为何迟迟得不到绿色信贷支持?另一边,金融机构也同样犯难,什么样的项目算绿色,清晰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由于实践中并未形成统一的绿色项目判断标准,因此《若干规定》明确了市和浦东新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职责;要求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制定绿色企业评价要求、评价标准和绿色项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并据此统筹建立绿色项目库。“相较于一刀切的标准,能进能出的项目库制在实践中更具弹性。” 市人大财经委立法监督处处长张震解释说。
施行环节,“绿色项目库”不仅仅跟着企业走,还将根据项目内容进行动态调整。譬如,一家传统意义上被认为高耗能的钢铁企业,如果其项目聚焦低碳材料研发,也能获得绿色金融支持。
据此,《若干规定》还为转型金融专设条款,并提出鼓励支持为碳密集型、高环境风险的项目或者市场主体向低碳、零碳排放转型提供金融服务。这与法条中定义更广泛的绿色金融概念遥相呼应。根据法条适用范围,只要是为支持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经济社会活动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均可称为绿色金融。讨论中,不少人认为,适用范围更大,更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开辟出更多可能的新赛道。
人人拥有“碳账户”,撬动社会参与热情
作为一部绿色金融领域的前瞻性立法,《若干规定》还在顶层设计上大胆突破,提出了人人享有“碳账户”的理念,由此充分调动起社会参与热情。其中明确,将企业碳排放表现信息和个人绿色低碳活动信息等纳入碳账户,形成碳积分,并据此提供优惠的产品或者服务。
在不少业者看来,借助“两张网”建设,上海完全有能力、有基础在这一领域进行更多先行先试探索,并为全国范围内的碳普惠机制建设积累经验。
绿色信贷外,绿色金融还有更多创新模式。调研中,许多金融机构代表纷纷畅想更多创新方案。譬如,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等各类环境权益,不仅能上市交易,还能抵押、质押融资、回购、拆借等。“许多金融机构都积极表达了他们开发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的意愿,”张震说。为此,《若干规定》针对绿色保险、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绿色投资等都一一专设条款,并厘清相关主体和鼓励试点方向。
调研中,相关部门还发现,相较于人们普遍更熟悉的绿色信贷,融资量更大的绿色债券在实践中更受欢迎。为此,《若干规定》明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探索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等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区域绿色项目建设。这样一来,绿色项目能大大降低发债成本。
借由更丰富多元的绿色金融工具,大家期待,各类环境权益能在金融市场中畅行无阻。同时,借由环境权益的高效流转,倒逼更多企业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真正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作者:王嘉旖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祝越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