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学生昏倒在地,手里还握着抽过的电子烟……这个由宝山区检察院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短片,警示着: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巨大的。
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今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今天,宝山区检察院启动“‘宝’护未成年,远离电子烟”专项行动,与相关行政机关签署《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协作协议》,并请电子烟商户代表宣读、签署《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承诺书》。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烟草的电子产品,其所含的尼古丁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国家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近期,宝山区检察院法治副校长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时,发现部分学生或是因为好奇,或是禁不起怂恿,存在吸食电子烟的情况。未成年人吸烟容易诱发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办案组在办理刑事案件及开展亲职教育活动中,发现部分罪错未成年人都曾有吸食电子烟的经历,查扣到的随身物品中,也有时常有电子烟。结合日前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宝山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派检察官现场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电子烟销售情况”执法检查,对宝山较繁华商圈内10余家电子烟销售商户进行突击检查并现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
检查发现,部分电子烟销售网点虽贴有“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标志,但存在售卖时未核实身份证件,以至于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可能性。当检察官询问商家如何区分未成年人时,部分商家回答采用目测的方式,这种方式显然是不严谨的。针对上述问题,宝山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从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强网络售卖等新兴渠道的检查力度、对烟草商户进行普法培训等多个方面提出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
接下来,宝山区检察院还将采取多项措施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一方面,通过加强多方联动、联合执法,建立打击向未成年人违法销售电子烟工作联席会议,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内销售电子烟的商户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将予以严厉惩处。积极主动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制发检察建议并抓好落实。
另一方面,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定期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电子烟专项宣传。加大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的告诫宣传,引导各类销售主体坚守底线。逐步延伸宣传路径,引导社会对中小学周边售卖电子烟行为的“零容忍”,引导学校、家长和其他相关方对未成年人接触电子烟保持高度的敏锐度。
同时深入探索电子烟监管常态化,及时提炼合作经验,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形成本区管理机制。加强对涉及电子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聚焦“精品案”“特别案”“新型案”,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全力遏制电子烟市场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
作者:单颖文 刘晓曦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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