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防系统、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青浦区消防支队责令其整改并开具通知书,但被告人张某某作为该企业股东及消防工作负责人,未按要求进行整改。2019年5月22日,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7,701,319元。经青浦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某犯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是青浦区首例消防责任事故案。减少事故发生,恢复和促进健康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营商环境,预防和治理工作势在必行。为提升办案质量,促进专业化办案、专业化研究能力,切实维护群众“身边安全”,青浦区检察院设立了责任事故犯罪检察官办案团队。
青浦区检察院跨区合作,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平台与吴江、嘉善检察院建立重罪案件跨区域专业检察官会议制度。重点研究示范区内重大、疑难、新类型重罪案件和争议案件,围绕案件类型、法律适用和类案发展态势等5个重点事项开展联合研判,统一办案尺度。并积极探索城市公共安全机制,联合城运中心、应急局等部门开展涉窨井盖专项检查,签订《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治理实施办法》,与青浦区建设管理委、房屋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等建立涉公共安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移送重大案件线索。深挖事故原因,在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发现政府监管及企业管理漏洞,以检察建议促职能部门严格履职,并积极走访相关企业并邀请企业代表旁听检察建议宣告并开展案例宣讲,达到以案促改的警示意义,预防重大责任事故再次发生。青浦区检察院立足专业化办案团队的优势,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和保障安全的积极作用,以检察力量助力推动“平安上海”建设。
作者:单颖文 王擅文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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