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将身份证借给陌生人注册、变更公司,每完成一家便可获得不菲的报酬;陈某把收款二维码借给App平台使用赚钱……这些看似“一本万利”的行为,都让电信网络犯罪有了可趁之机,甚至涉及洗钱类犯罪。
近年来,企业对公账户、收款二维码、银行卡、手机卡等成为不法分子青睐的犯罪工具,他们以高额利益引诱他人提供这些工具,后续实施犯罪和资金流转。罗某、陈某均被长宁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提起公诉,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长宁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史晓俊介绍,去年以来,这样的帮信案件总共办理了974件1291人。帮信犯罪分工精细、黑灰产业链长,上游网络犯罪的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重点账户,往往是打击的重点和难点。同时,通过上下游案件“相辅相成"的办理,实现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在办理一起电信行业从业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时,检察官发现涉案的1000余张实名制手机卡很可能成为帮信犯罪的工具。因此,该院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5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斩断犯罪分子向公民个人信息伸出的“黑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坚持严打帮信犯罪的同时,该院也注重将保护的理念贯穿到办案过程中。从严从重打击收卡贩卡产业链“顶端”主犯,如对收卡贩卡团伙8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十一个月不等,获法院采纳。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生等以出售自己名下银行卡的“卡农”群体,则以教育惩戒为主,督促其认罪悔过并退赔,共对11名犯罪情节较轻的大学生、未成年人依法予以不起诉,追赃挽损10万余元。
针对帮信案件办案量大、串并案材料多、内容记述繁杂的情形,该院建立办案“快车道”,设计“帮信十五问”讯问模板和“表单化”事实及证据归纳指引,从而有效把握证据审查重点与引导侦查方向。
为有效防止证据有缺陷的案件反复移送,该院创设预审查制度,针对存疑不捕后重新报捕或直接移送审查起诉等四类特定类型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在移送前提交新证据材料进行预审查,确保移送案件符合逮捕、起诉要求。截至目前,共计对13起帮信案件开展预审查,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作者:单颖文 钱宇文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王嘉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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