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不怕的来!”5月底,小伙刘某竟通过某社交App聊天群约人去上海抢劫……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刘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刘某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刘某去年大学毕业,因刚刚失业,加上在网上看了些抢劫的新闻,便在App发布惊人言论约人来沪抢劫。5月31日,他买了火车票千里迢迢来到上海。“有没有人一起?”“我在火车上了”“我已经到上海了,有人来吗?”……一路上刘某仍一直在聊天群内约人。入住上海一家青旅后,第二天凌晨4点多,刘某便出门到街头转悠,随后到超市里购买了透明封箱带、弹力绳、雨衣、雨伞和拖鞋,回到旅馆后刘某又在聊天群里表示,自己已经购买好作案工具,预计4天后动手,打算在雨天实施抢劫。
发完消息后刘某午休去了,不料还没睡醒民警便破门而入,将他抓捕归案,刚刚购买的作案工具也被悉数查获。
到案后,尽管刘某辩解自己的抢劫言论只是一种“口嗨”,来上海是为了面试,购买的工具是为了方便找工作送外卖。但检察官审理后认为,刘某手机内聊天记录与其供述以及被扣押物品均可以互相验证,形成证据链,证明刘某的确是在为实施抢劫做准备。而为实施抢劫,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刘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是抢劫罪的犯罪预备,应当予以惩处。
作者:单颖文 王晓阳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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