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海邮局海关在查验一批申报名为“模型”的进境邮件时,查获小型燃气罐24个。9月29日,该关曾在另一批进境邮件中查获燃气罐16个。两批邮件收件人为同一人。经技术部门鉴定,燃气罐中均含有可燃性气体,属于危险品。因涉嫌违规通过邮寄渠道购买危险品,收件人被告知至现场进行调查,并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相关危险品已作销毁处理。
海关提醒: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等为《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中列明的禁止寄递物品,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寄物品,将禁寄物品匿报或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作者:何易
摄影:陈丰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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