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依水而生,因水而兴,境内河网密布,江河纵横,湖泊遍布。随着上海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普遍加强,特别是黄浦江两岸45公里公共空间贯通开放、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启动以来,水环境作为整个城市环境建设和管理的组成部分,也日显重要。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长江保护法》《固废法》的相继出台,水域市容环境面貌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将从制度层面推动水域市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增加市容方面的要求
《规定》共26条,将现行“城镇、独立工业区、港区、风景游览区”的适用范围予以扩大,明确对城市、农村水域实行全覆盖管理。同时,从强化水岸联动、水岸共治的要求出发,将管理内容进一步拓展,在环境卫生管理基础上,增加市容方面的要求。
实践中,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由绿化市容、水务部门共同承担。其中,黄浦江景观段、苏州河景观段由市绿化市容部门负责;其他水域,除个别流经城区段的由区绿化市容部门负责外,其余由水务部门负责,且纳入河道养护管理工作范围。
同时,重点从三个方面完善制度规范。
一是关于水域责任区,明确了码头、停靠船舶以及栈桥、亲水平台等设施占用水域的责任人,并要求市、区绿化市容和镇(乡)政府对责任人建档,摸清“家底”;
二是关于水域保洁作业,明确实行分等级保洁制度,并进一步对作业服务单位的产生、服务规范、作业服务协议内容、作业服务质量评议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是关于水生植物污染治理,要求市绿化市容部门会同市水务部门制定水生植物污染治理方案,作业服务单位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区绿化市容、水务部门和镇(乡)政府加强组织和指导;同时强调在应急处置中,要做好相应的保洁保障和快速处理工作。
接下来,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将会同市水务局制订《上海市水域保洁区域的保洁等级和具体范围》《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水域保洁作业服务质量评议办法》《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告知书》《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5件配套文件和示范文本。
连续三年实现水生植物零污染、水面垃圾零漂浮
近年来,按照城市管理“三全四化”的要求,市绿化市容局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加强了“源头、苗头、船头、岸头、田头、滩头、弯头”等七个环节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全力提升本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区联手、拦捞结合、关口前移、确保重点”的水域保洁工作总体原则,以“控源头”“捞苗头”“堵田头”“净滩头”“清弯头”为主要抓手,全面建立起了区与区之间、上下游之间、跨省市之间的水域环境管理联防联动机制,有效加强了对一江一河公共空间的治理,连续三年实现了黄浦江、苏州河景观水域“水生植物零污染、水面垃圾零漂浮”的目标。
同时,市绿化市容局汇聚各涉水部门的合力,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上下联手、横向联合的管理模式,以“抓岸头”为重点强化水岸联动,借2017年全市城乡中小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契机,切实加强条与条、条与块之间的协调、协作,会同水务局开展中小河道水域环境卫生整治。同时结合前三届进博会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发动全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多次开展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污染“逐条逐段”的排查与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挂图作战、销项管理,积极组织落实整改,有效改善了水域市容环境面貌。
另外,为切实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监管体系,市绿化市容部门于2018年10月1日在除长江上海段、杭州湾上海段、黄浦江吴淞口至闵行发电厂段以外的本市内河通航水域开展了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项目,通过“管船头”,为内河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填补了空白。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绿化市容局全面推进了船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加强了船舶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处置环节间的相互衔接,进一步理顺了内河船废收运处体系。
今后,市绿化市容部门将在水域污染源(上游垃圾、陆域垃圾、船舶垃圾)治理上攻坚克难、在区域联动机制(长三角区域协作、管理执法联动、市区联手防控)发挥上创新协作、在长效管理机制(滩涂保洁、流域管理、社会监督)保持上丰富完善,不断推动新《水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作者:史博臻
编辑:徐晶卉
责任编辑:戎兵
来源:上海市绿化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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