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8月31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上海科技馆举行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本市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居民用户水价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居民用户水价定价方案》中提到,在保持居民阶梯水量不变的情况下,居民阶梯水价标准调整为: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3.45元调整为4.09元;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4.83元调整为5.72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5.83元调整为8.63元。
《方案》显示,本次调整涉及范围为本市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即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2家市属供排水企业服务区域内的居民用户水价。涉及到黄浦区、静安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虹口区、长宁区、闵行区、宝山区,及浦东新区和嘉定区部分区域。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会同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经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研究形成了本市水价调整方案。
一是调整居民阶梯水价标准。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3.45元调整为4.09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7元,应缴纳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82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规定,适度拉大供水价格一、三阶梯的比价关系,一、二阶梯的比价关系维持不变,应缴纳污水处理费与第一阶梯保持一致,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4.83元调整为5.72元,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从现行的每立方米5.83元调整为8.63元。
二是保持居民阶梯水量不变。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水价调整将保持各阶梯水量不变。第一阶梯水量对应为户均每年0-22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水量对应为户均每年220-3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对应为户均每年300立方米以上。
水价调整后,按照每户每月生活用水量15立方米测算(覆盖市属区域80%以上的居民用户),每户每月水费支出约61.35元,占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均可支配收入的0.42%(根据2020年上海市统计数据测算)。增加的水费支出占户均可支配收入约万分之六。
据介绍,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已于7月29日发布了听证会第一次公告,公告了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产生方式以及消费者的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等事项。目前,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工作已经全部结束,22名听证会参加人员、3名消费者替补人员和5名旁听人员名单已经确定。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和替补以及旁听人员都通过市消保委按照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并接受市政协委员和媒体监督,经由公证处公证;专家学者参加人通过专业协会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员也都分别通过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据介绍,在调整居民水价的同时,本市还将采取一系列综合配套措施,包括:一是继续加大政府和社会监管力度,加强对调价收入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预算管理,确保调价收入按规定用途使用;二是在今年七月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已统筹考虑水价调整的因素,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水价调整影响;三是提高供排水行业服务水平,督促企业主动公开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规范,自觉接受监督,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放心的服务;四是促进企业降本增效,继续加强管网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切实降低产销差率和管网漏损率;五是完善节水制度和能力建设,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加大节水宣传和教育,促进全社会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
作者:张天弛
编辑:王翔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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