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走向深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下称“示范区”)迎来17条一体化发展的“硬”举措。记者刚刚获悉,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加快制度集成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质量基础设施、提升企业服务能级四个方面支持示范区建设。
为市场准入画一把“标尺”
随着《意见》的发布,示范区的市场准入规则进入“同时代”。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聚焦在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办理流程和办理模式,鼓励开展“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登记。
目前,上海市青浦区设立了长三角示范区企业登记服务站和服务专窗,探索从“跨区通办”“一窗通办”到“证照联办”。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已颁发首张企业名称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字样的营业执照。
聚焦制度集成创新,《意见》在为市场准入画一把“标尺”的同时,着力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比如,《意见》制定了示范区统一的禁限用名称字号使用规则,共享共建禁限用名称字号数据库,建立覆盖企业准入、业务开展、清算退出全生命周期的便利化服务监管制度。与此同时,《意见》支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明确委托两区一县市场监管局行使药品批发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许可等审批权;对示范区内符合国家药品监管局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等程序要求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支持申请纳入国家药品监管局相关程序,在示范区全面推进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为满意消费“下水试航”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此次出台的《意见》推动统一信用制度建设,统一涉企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标准,逐步建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人员相关信息目录,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为满意消费“下水试航”,示范区将按照全领域、全业态、全方位原则全面推进放心消费建设,深化无理由退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行动,着力探索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青浦、吴江、嘉善作为“满意消费长三角”先行区,将试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引导一批消费体量大的商业服务企业、电商平台成为了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企业。与此同时,示范区核心区的金泽、朱家角、汾湖、姚庄、西塘五个市场监管分局(所)将携手打造出“亲吾家”消费维权品牌工作室,为消费者提供可记录、可追溯、有反馈的消费维权通道。
在满意消费的举措下,消费投诉享有“同城待遇”,示范区将全面推行消费纠纷全领域无差别“统一受理”,加快实现长三角先行启动区消费纠纷统一受理、云端调解、线上确定和诉调对接。
为标准引领“架桥铺路”
让标准化战略在示范区畅行无阻,两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示范区执委会还抢先开通标准化领域的“路”和“桥”,以生态环境保护和交通互联互通为试点领域,形成一批在示范区先行先试的区域协同标准。
据悉,目前示范区首批3个生态环境统一标准已于4月21日发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技术支撑,其余试点的标准也在紧锣密鼓的研制中。两省一市还在“团体标准共建”方面深耕发力,其中青浦和昆山已有5个团体标准实现互认。
在标准化协同方面,《意见》还鼓励鼓励申请国家、省(市)标准创新贡献奖、“上海标准”“浙江制造”标准,争取更多全标委秘书处落户示范区,探索建立标准清单管理制度和新型标准化组织。
作者:徐晶卉
编辑:张懿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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