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日)起,第三次修订后的新《著作权法》正式施行。由于法律关系复杂、牵涉主体众多,这部法律的第三次修订历时十年。
众所周知,科技强国的发展已愈发与知识产权保护紧密相连。学界也早已形成一种观点,“经济或许会变得依赖于无形物品”。虽然“无形资产”没有现实载体,但它们所指向的创意、知识和商脉网络,同样需要企业为之投入时间和资金。针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尤其对广大初创中小微企业而言,十分关键。
让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欣慰的是,“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传递出著作权保护客体的‘扩张’”。在今天由智慧芽主办的题为《从知识产权读懂中国创新》的讲座中,她分享了自己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真知灼见。
近年来,社会各界针对体育赛事节目转播、短视频等是否纳入保护范畴争论不已。张平留意到,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在原来基础上扩大了保护范围。电影和类电作品修改为视听作品。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作品”定义,即“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这样一来,许多新兴作品形态同样可被纳入保护。
张平认为,这传递出以产业利益为重的积极信号特别是,政府在制度设计中注重强调权利人,赋予其排他性独占权。其最终目标是鼓励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她还尤其谈到了专业人才梯队的建设。去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知识产权师高级职称获评。经公示,28人具备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任职资格,392人具备高级知识产权师任职资格。这也意味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迈入职业化体系建设。
对于这一变化,张平十分欣喜。但同时,她也指出,知识产权师不应当是简单的技术职称认定,更应当将其视作行业“领军人物”来培养。这背后,正代表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对这一职业产生的更高要求、更大需求。
毫无疑问,知识产权保护有助于科技强国发展。不过,随着政府部门、企业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另一个新问题浮出水面。在量上增长的同时,质量和效率是否同步发展?华为“掌门人”任正非曾在一次公开演讲上说,“我们每年投入研发经费是200亿美元,但收益只有研发投入的40%,60%的蜡烛在黑暗的探索之路燃尽了”。在原第一财经CEO周健工看来,企业申请专利多、研发投入多,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创新效果,而是最终体现在产品影响力上。
以关注度较高的生物医药产业为例。通常,科研人员要先搜寻5千到1万个分子化合物,再从中筛选250个候选者,选取其中5个进入临床测试。在测试过后,又将有95%的产品不能通过审核。“这就是新药研发的现状,投入周期长、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周健工表示,业内专家一致认为,传统研发方式不可持续、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亟待通过创新提升研发效率。
在当下的中国,提升创新效率、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才能让经济发展拥有源源不断的持续增长力。
作者:王嘉旖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张晓鸣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