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吸毒遗弃孩子被判入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同步开展民事保护工作,支持临时看护中心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最终由居委会承担孩子的监护职责,由福利院安置抚养。4月12日,记者从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获悉,这是上海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件,同时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普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以下简称“未检组”)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等检察职能,持续聚焦困境儿童保护,共办理监护困境刑事案件7件18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妥善安置困境儿童10余人。
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未检组综合考虑被遗弃儿童的临时安置、监护、后续抚养等工作,以制发检察建议、民事支持起诉等方式构建对困境儿童的刑民同步保护,撤销失职父母监护权,并追索因监护侵害产生的抚养费、医药费,有效惩戒失职父母,保障了困境儿童的法定权益。
“但是,若存在部分监护人悔改意愿明显,未成年人尚有可能回归家庭的情形时,考虑到亲生父母的无可替代性以及家庭始终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等因素,应尽可能地帮助未成年人回归原生家庭,督促和指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未检组负责人张雅芳说。
普陀区检察院率先设立“未成年人监护考察”制度,即附条件的暂时保留失职父母的监护资格,在考察期内对后续监护行为进行全面监督考察,再决定是否撤销监护资格。
对于困境儿童的保护工作,普陀区检察院已逐步探索出了一套较为成熟的保护体系,包括以专业化办案促规范的救助流程、以个性化安置促多元的救助形式、以多方参与机制促畅通的救助渠道。这不仅有惩治犯罪和追究民责的力度,更有一系列的配套救助措施彰显司法温度。
结合个案特点,普陀区检察院针对困境儿童不同情况和需求分别协调安置于适宜的看护场所。如协调区福利院专门设置困境儿童救助站,由全国劳模为首的四名护工组成专职陪护小组,轮流照料,对她进行简单的启蒙教育;又如为身患残疾的困境儿童协调看护中心为其进行身体检查,配备专用物品。
为困境儿童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几年来,普陀区检察院未检组通过构建全方位的困境儿童保护体系,帮助儿童茁壮成长。
作者:张晓鸣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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