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本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落到实处,上海正在全面推进本市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建设。
近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商务委、市规划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上海市推进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建设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2年末,符合设置条件的住宅小区智能快件箱布设比例达到 90%以上、商务楼宇布设比例大幅提高,同步促进其他智能末端配送设施的布设和使用。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实施意见》提出,应配置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服务用房,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结合相关规定,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
如果是既有建筑该怎么办?《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小区,将之纳入美丽家园建设或旧住房更新改造内容,通过城市更新方式,合理设置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服务场所。值得一提的是,既有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结合现有设施用房或场地设置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的,可免于规划审批。
在具体操作层面,既有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或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依法定程序决定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的建设、使用和运维方式,以及选择相应的运营企业;无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可由居委会根据需要,搭建社区协商平台,组织业主民主协商。另外,既有商务楼宇由产权所有人或其委托人根据业态及使用需求决定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的建设、使用和运维方式,以及选择相应的运营企业。
建造后,智能快件箱的运营和管理是重中之重。《实施意见》对每个参与主体都赋予了责任——
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应按照运营服务合同约定,为运营企业提供相应的用房、用地、供电等条件,及时沟通和反映居民使用情况,并督促运营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为运营企业相关维护人员进出等提供便利,负责服务用房的日常维护和维修,配合设施设备的接入保障等工作,并督促运营企业做好故障处理工作。
运营企业应遵照运营合同约定以及行业管理要求,对智能末端配送设施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确保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正常使用。
本市邮政等行业管理部门应依法依规,指导和监管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智能末端配送设施运营、服务等。
《上海市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 规划建设导则》也同步出台,在规划、建设等方面进行明确。
作者:史博臻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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