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没有开车上路,却收到交警发来的短信提醒,说驾驶证已经记满12分了,这是怎么回事?张先生收到短信提醒后疑惑不已。熟料,当他再次开车时,却被交警拦下检查。进行检查的民警告诉他,他的驾驶证已经超分,根据相关规定应再次学习、考试后才能重新上路。
无奈之下,张先生选择了报警。根据违章记录,警方查到了违章车辆的车牌号,随后顺藤摸瓜,找到了致使张先生驾驶证扣分的罪魁祸首李某。
李某到案后交代,自己虽然有驾车需求,但因为没有时间、怕麻烦等理由,所以一直没有考取驾驶证。2020年1月,他在路边小广告看到了办理假证的电话,便添加对方微信进行咨询。很快,双方谈妥以300元人民币的价格办理假驾驶证。李某付款并按要求将自己的证件照发给对方,几天后就收到了一本崭新的驾驶证。驾驶证上虽然印有李某的照片,但身份证和名字都是另一个叫张强(化名)的人。
拿到假驾驶证后,李某没有多想便安心上路了,他认为,即便遇到交警检查,也可以拿这张假驾驶证来应付。但当事情真的发生,他却发现一切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2020年5月的一天,李某驾驶在松江区某道路上时,因超速20%被交警拦下。民警根据李某提供的假驾驶证开具了简易处罚决定书,李某被记6分,罚款200元。害怕被警方识破的李某签下张强的名字后立即驶离现场。
这时李某才意识到,一旦发生违章行为,还牵扯到后续的缴纳罚款等事宜。于是,他仓皇将假驾驶证扔在了路边,试图用这种方式“毁灭证据”,并尝试缴纳罚款,希望能在神不知鬼不觉中抹平这件事,消除所有痕迹。但事与愿违,他未能通过网上系统成功缴纳罚款,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将罚单也扔了。
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显然无法发挥任何作用。两个月后,警方扣留了李某借给朋友的涉案车辆,并要求车主李某前往交警队处理,李某接到电话后随即投案。
经审查,李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该行为已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2020年12月24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2021年1月7日,松江区人民法院采纳指控意见,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作者:蒋芸芬 周渊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顾一琼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