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足浴店消费,利用骨折屡屡“碰瓷”。近日,青浦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陆世杰、张雄、余堂三人提起公诉。
2020年8月的一晚,足浴店老板老陈突然接到好友兼同行老高的电话,老高急匆匆地向他求助,自己的足浴店内有客人滑到,要求赔偿1万元。老陈回想起来,半个月前自己店里也发生了一起类似的事件。当时有两名男子来做按摩,按摩过程中,两人要求技师去前台拿两瓶水,等技师回到房间时,发现其中一名男士坐在地上,表情痛苦不堪,陪同的人解释说朋友刚刚在包间内滑倒了,要带他上医院检查。
老陈回包间查看,未发现地板有湿滑的情况,便猜测伤情不会有什么大碍。谁知道两个小时之后,两名男子带着另一名壮汉回来了,壮汉走进店里就开始大喊大叫,声称足浴店没做好防护措施,把他朋友弄骨折了,还拿出了病历卡。老陈大吃一惊,仔细查看病历卡发现的确是骨折。壮汉遂提出要索赔一万元,但老陈仍表示怀疑,便提出要陪同去医院查看。医生证明确实是骨折,老陈只好自认倒霉,和三人协商之后,共赔偿了3000元。
经老朋友这样一说,老陈心里大概有了底,马上赶往他的足浴店。发现果然又是此前的三名“老熟人”,便去派出所报了案。
在看守所里,三名“顾客”一开始拒不认罪,后在大量事实及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余堂的手指是在一次意外中骨折的,三人之后便合谋,前往足浴店、按摩店等场所,虚构余堂不慎摔倒导致右手小拇指骨折,多次骗取店主钱款。
后经调查查明,三人在上海市青浦区、静安区、江苏省苏州市、常州市等地连续多次作案,累计涉案金额约人民币4万元。
本案中,陆世杰、张雄、余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周渊 葛天天
图片:视觉中国,青浦检察院提供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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