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享受海底捞的学生优惠活动,借用他人支付宝账户付款,顺手将账户内余额转出占为己有。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犯罪嫌疑人程某批准逮捕。
2020年6月上旬一天,程某在海底捞吃火锅,结账时她想到有大学生认证的支付宝账户支付餐费可以打折,于是程某想到了自己在QQ上认识的好友、大学生小琴(化名)。当即,程某就通过QQ向小琴说明理由,并向其借用支付宝账户。小琴二话不说就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告诉了程某。
在付款过程中,程某发现小琴的支付宝余额里还有9000余元,她便心生贪念,分多笔共转出8600元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中,并以该账户为中转,将钱转到另一个支付宝账户内。随后,程某注销了中转用的支付宝账号。
另一边,小琴一直在QQ上询问程某是否买完单,而程某则一直推辞。之后,小琴再次登录自己的支付宝账户时发现里面的钱没了,便质问程某是否拿了这些钱。程某拒不承认,之后便把小琴“拉黑”了。于是,小琴报警,由此案发。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程某在未经被害人小琴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支付宝内资金转入自己账户,并将被害人拉黑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秘密窃取的盗窃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周渊 吕悠悠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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