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假冒汽车销售诈骗案,为受害人追回60余万钱款。
2019年12月,在崇明工作的章女士和她的妹妹想买车,经人介绍章女士认识了自称是某铭汽车销售店销售员的丁某。
2019年12月29日,丁某微信联系章女士姐妹到上海闵行区某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看车。丁某告诉章女士,他所在的汽车销售店是一家销售综合店,最终买车还需到一级经销商4S汽车店,所以当天直接带她们到某景汽车销售店看车。在4S店里,章女士姐妹俩各自定了心仪的汽车,并当即转账给丁某3万元作为订金。
2020年1月12日,丁某和章女士姐妹约好到上海普陀区某弘汽车4S店签订购车贷款申请书及合同,随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丁某支付买车首付款和保险费计33.2万元,丁某向两人开具了收据。
2020年春节过后,章女士接到丁某电话,被告知她们买车贷款贷不了太多钱,必须支付更多的首付款。带着疑问章女士姐妹又向丁某转账26.9万元。让她们没想到的是付了那么多钱后,丁某却借故疫情,不断延后提车时间,直至今年5月初全国疫情明显好转时,丁某还是说提不到汽车。5月18日章女士姐妹实在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便向丁某提出申请退款,对方也表示同意,并说退款会在7个工作日内到账。7天后,焦虑的章女士没有等来退款。
到了5月27日,章女士电话联系不上丁某,便在微信里告诉他准备报警。看到“报警”两字,丁某迅速回复:“千万不要报警,钱已被我花完,我会在一个月里把钱还上。”看到这样的回复,章女士心里更没有了底,当天赶到丁某之前说的工作单位某铭汽车销售店,结果销售店经理告诉章女士,丁某早在2019年11月就已被公司开除,而丁某与章女士她们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假合同。章女士姐妹最后选择了报警。
崇明分局竖新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梳理案件经过,调看转账记录,并到3家汽车销售店进行调查,于6月29日在上海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丁某对以某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身份诈骗章女士姐妹63.1万元购车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丁某于2019年11月被公司开除后没了经济来源。12月中旬章女士联系丁某后,丁某竟决定利用销售员的身份骗钱。于是,丁某从文具店里买了收据、私刻了原公司发票专用章、带上以前汽车销售公司的废旧合同,约好时间带章女士姐妹到曾经有业务接触的另外两家汽车销售店看车、签贷款申请书和合同。在顺利地骗到章女士姐妹的购车首付款和保险费后,丁某很快将骗来的钱财挥霍一空。丁某又借口贷款额度问题让章女士姐妹俩支付更多的首付款,期间又不断籍口疫情拖着不提车,直至东窗事发。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诈骗的赃款已由他的家属全额退赔给被害人章女士姐妹,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作者:何易 周辰
图源:上海警方供图
编辑:周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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