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却有人盯上了楼上邻居家的财物,翻窗入户进行盗窃。近日,上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批准逮捕。
2020年7月24日上午12时左右,家住奉贤某小区202室的犯罪嫌疑人胡某从家中南侧阳台,通过旁边的平台攀爬到3楼,沿着外墙走到东南侧一间房间门口,他发现302住户家窗户没关,就直接从窗户进入实施盗窃。胡某在翻进去的房间内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于是走到卫生间,发现了洗漱台上的一块某品牌手表,又在门口鞋柜上发现一块该品牌手表和一根金手链。胡某把这三样东西装进口袋,直接打开302的房门走了出去。
2020年7月29日,胡某再次采用同样的方法翻进302室,这次邻居家中有人,胡某当场被发现,遂案发。
“我之前在楼下观察过,发现通过房屋外墙的平台可以攀爬到楼上,翻进楼上住户家里,偷起来比较方便,就选择了这家人家。”到案后胡某供述。
犯罪嫌疑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盗窃罪。2020年8月10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作者:周渊 吕亚南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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