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区某训练营一位学员郑某,入营不足一月,借过生日之际开“轰趴”,酒醉闹事,打伤多人。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2020年5月11日晚,奉贤区某减肥训练营中,郑某当天过生日,与好友多人在营内餐厅吃饭庆祝。“寿星” 郑某一人喝掉约一斤白酒,其他朋友也喝了不少。酒足饭饱后,大家到营内KTV唱歌,随后有人提议出门吃烧烤,醉醺醺的几人就想开车出训练营。
因训练营规定,出门必须有假条,看到院内有车灯亮起,缓至大门口,值班室的保安师傅便出来拦截。见郑某等人未出示假条,且有酒气,便拒绝了他们,并通知教练。同伴中有人下车去找教练,郑某和保安争执了起来。闻讯而来的其他学员和教练们则纷纷上前劝阻,郑某人高马大,酒气上头还殴打劝架人员。随后,郑某又直闯教练办公室想找人开假条,因用力过度,钢化玻璃门应声而碎,他自己及身边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直至民警到场,郑某仍在抱怨是保安不肯开门惹出事端,众目之下又突然冲上去打对方。民警立即将其制服,并将其带至派出所醒酒。
经检测,案发时郑某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酒醒后郑某对其酒后滋事随意殴打多人、任意损毁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经鉴定,在场学员、保安及学员等均有不同程度伤势,办公室钢化玻璃门物损估值约708元人民币。
奉贤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郑某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认定郑某犯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作者:周渊 孙晓光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王宛艺
责任编辑: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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