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正在建设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的上海离不开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市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案件7348件,审结7321件,其中民事案件4924件,行政案件1871件,刑事案件526件。
引起关注的是,作为衡量法治保障力度的重要指标,本市环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整体呈增长趋势。来自市检察院的最新数据显示,上海已立案755件,制发检察建议或发布公告345件,提起诉讼29件。
这些数字印证着上海生态之城的建设蹄疾步稳,但市人大代表们也在专项监督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专家陪审员依旧紧缺、大案要案十分有限、生态修复资金管理过于分散……种种问题仍然阻碍着上海建设生态宜居之城。
“三合一”审判机制全面推行,“七人大合议庭”亟需专家陪审员
自今年起,上海法院环资审判正式迈入“集中管辖”时期,进一步推进环资审判体制机制专业化建设。全市环资案件统一由金山、青浦、崇明、上铁四家法院审理,前三家法院审理其辖区内的环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其余基层法院审理的环资案件均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同时,上海还抽调专门法官,组建环资审判团队,全面推行“三合一”审判机制。
集中管辖之下,办案力量进一步整合、裁判尺度逐步统一,也更有利于排除地方干扰。但同时,这一模式也在无形中加剧了办案成本,与异地检察、公安机关在管辖、起诉等方面的对接有待进一步完善。
记者了解到,在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上海正在全面推行“七人大合议庭”。所谓“七人大合议庭”,也就是“3+4”模式,也就是3名法官加上4名人民陪审员。两年前,上海首次在审理环境污染案中采用这一模式。
不过,这一创新制度在实践过程中也碰到了不少难点。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技术型强,需要聘请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担任陪审员。然而,目前的陪审员名单库中具备环境资源专业背景的人数占比较低、类型较少。再加上陪审员须随机产生,从现有实践来看难以完全满足专门化审判要求。
大案、要案依旧有限,呼吁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
随着环资案件审判专业性不断提升,不少专家学者也在调研中发现了另一个问题——“进入刑事案件审判范围的仍然过少,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也十分有限”。不少人认为,这一现象背后的一大原因正是执法机关尚未与公检法等单位形成信息共享机制。什么样的行为应该受到行政处罚?怎样的违法行为应当入刑?前端的信息渠道不畅通,直接导致后端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综合运用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市人大代表们还发现,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注重收集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排放数据等证据,而对排放行为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等证据并没有过于强调。然而,后者恰恰对刑事量刑有较大影响,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
专家学者呼吁,要建立一个多元共治的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行政机关将所有处罚信息都上传至这一平台,再由检察机关主动筛选满足入刑条件的案件,从而避免在实践过程中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机制,尽可能少让政府“兜底买单”
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修复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程。从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生态修复资金通常由法院或检察院管理。
在实践过程中,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有效缓解生态损失由政府“兜底买单”的情况,市检察院与渔政部门共同探索建立“增殖放流”机制,目前已督促70余名涉案人员在长江流域投放鱼苗近18万尾。
此外,专业跨度较大的生态修复也常常让执行人员们面临“专业断层”。作为一项跨区域、跨部门的综合工程,生态环境和资源修复过程中往往需要整体考量、综合施策。但目前相关资金管理仍然过于分散,从而使得修复工作难以统一协调,容易让工作陷入瓶颈。
相关部门呼吁,政府应当设立专门帐户,探索设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账户。同时,由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账户管理,确保“管钱”与“用钱”一致,既可以减少中间环节,也能统筹且快速地修复生态环境。此外,有代表还建议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资金用于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
作者:王嘉旖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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