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骗了我的钱!”这天,丁阿姨接到家政公司通知,说有个住家保姆的活儿介绍给她,当她和丈夫到罗秀路和客户见面时,一下子就认出了这个“熟人”,正是几天前冒充“雇主”骗了她3400元的男子,于是迅速逮住这个“阿诈里”,向警方报了案。
经查,被告人余某曾有5次诈骗前科,此次刑满释放仅10天就开始“重操就业”,多次冒充雇主,虚构需要聘请保姆,以借款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万元后逃匿。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余某犯诈骗罪被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2020年1月2日,梅川路某厂房门口。
“先生,家政公司说你要雇住家保姆是吗?”“对的,丁阿姨,我是开厂的,平时工作忙,这就是我的工厂。”“哦,厂里工人蛮多的嘛。”“是啊,不瞒你说,我刚欠了一个工人7700元钱,我父亲帮我还了4000元,我最近手头紧,你能不能先借给我?马上还给你。”“这样啊,我身边没钱。”“那我带你去银行取钱吧。”就这样,丁阿姨好心把3400元交给余某帮他还工人工资,没想到余某进了厂房后再也不见踪影.....
2020年1月4日晚 罗秀路某小区门口。
“焦阿姨是伐?我要找做饭阿姨,我就住在这个小区里的。”“好的,先生,我做饭很好吃的。”“阿姨,不瞒你说,现在家政公司马上要我拿2800元介绍费,我身边正好没钱,你能帮我垫一下吗?”“我身上也没钱呀。”“你去银行取一下行吗?救救急!”焦阿姨跟余某进了银行:“阿姨,你取个整数3000元,我还你整数。”焦阿姨把钱交给了余某,“焦阿姨,我老婆和爸爸就在对面小区亲戚家,我去接他们回来,你在这里等一下。”余某故技重施,进了对面小区后,再也没出现......
2020年1月7日 彩票店门口。
“先生,我是家政公司介绍来带小孩的。”“王阿姨,不瞒你说,上一个保姆现在急着问我要结工资,她年纪大,要现金。我现在手机、现金凑不出那么多钱,你能借给我1700元吗?”“我没那么多钱。”“彩票店里用支付宝扫一下,就可以换现金的。”于是王阿姨在彩票店里扫付款码付了1720元,店家付给余某1700元,20元是手续费。“王阿姨,你等一会儿,我去给那个保姆付工资,马上回来。”王阿姨点头答应,而余某又一次溜之大吉。
办理此案的宋晓红检察官介绍,自2015年起,被告人余某先后有5次前科犯罪,均是冒充雇主,以借钱为由诈骗保姆钱财,很多家政人员没有防备中了招。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家政服务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涉及出借钱财一定要慎重。
作者:周渊 肖芸
编辑: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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