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车主耍小聪明,专挑无人时停车逃避缴费,停车收费员心生怒气,用尖头金属钥匙划伤保时捷。日前,被告人姜某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姜某某今年53岁,是一名停车收费员,早上7点到晚上5点独自负责道路旁停车位的收费工作。2020年4月10日上午,姜某某像往常一样上班,按照惯例,他先查看了一下自己负责的收费车位内的车辆停放情况。当他通过工作配备的收费POS机核对时,查询出一辆深红色沪牌保时捷轿车存在未缴纳停车费的情况,还停放了整整一天。姜某某心生愤怒,觉得车主明显是在耍小聪明,专挑他不在的时候停放车辆,自己每个月工资不高,还辛辛苦苦工作,他越想越气,决定让车主受到一些惩罚。
当天晚上5点多,姜某某拿出口袋内的一把专门锁椅子链条的尖头金属钥匙,先是在保时捷车身右侧划了数道划痕,后又走至车身左侧用钥匙划了一道较长的划痕。姜某某以为这些划痕对方不会发现,便安安心心地回家了,然而他没有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被监控记录的一清二楚。
2020年4月16日,姜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姜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我知道是这么做是违法犯罪的事情,所以我计划趁着我下班的时间点,天色暗下来了,心想事发位置附近的道路监控或是过往的行人都不会察觉我划车的举动。”
经鉴定,涉案保时捷车辆直接损失为人民币8000余元。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姜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检察官提醒大家,应提高法律意识,给自己的情绪“降温”,通过理性的沟通,而不是肆意的报复解决问题。
作者:张晓鸣
编辑:徐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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