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联手,遵循“货车必检,超限禁入、违法必究,依法执法”原则,在G60新桥收费站等超限超载情况比较严重的入口收费站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据悉, 2020年7月起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正式进入常态运行。
前期由于高速公路疫情防控保障、免费通行以及恢复收费后的保通保障等工作,高速公路入口治超重点以非现场执法方式为主,即依据各个高速公路入口收费站布设的非现场执法设施采集的数据,由市交警总队采用电子警察“闯禁令”的处罚方式对高速公路超过“55t”限载标准的货车驾驶员进行非现场处罚,以及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对超过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货运车辆进行非现场执法。经过半年的运行,根据交通部每日发布的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运输情况日报表统计,本市高速公路入口超限率由最初的2.2%下降至近期的0.13%。
高速公路恢复收费以来,为了进一步巩固成效,全面落实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特别是“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交通执法和公安交警进一步提高联合执法效能,结合称重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对违法超限超载情况较多的重点入口收费站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后续也将结合数据分析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联合行动点位),强化执法效果;同时进一步推进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治超工作水平。
高速公路入口治超进入常态后,按照《上海市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方案》(沪道运设养(2020) 27号)的要求,如有超重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及时关闭车道,在不会对交通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将超重车辆拦截在车道内,并通知属地交警和执法总队赴现场进行执法;如会对交通产生严重影响,则通过人工手动抬杆,将超重车辆引导至内广场停靠,立即通知属地交警和执法总队赴现场进行执法。
市道路运输局表示,非现场执法依然将和现场执法并重,对于收费站内广场无法临时停靠车辆、不具备联合执法条件的情况,以非现场执法为主,由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养护单位对超限超载车辆落实拦截,针对主线收费站,有条件的内广场将引导车辆原地劝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同时违法数据将同步传输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和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分别对违法超限车辆进行处罚。
作者:张晓鸣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徐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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