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于某某(化名)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在徐汇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由徐汇区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华主持,市司法局指派上海智多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耀、市科技党委一级调研员徐进、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安培等3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于某某先陈述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今年1月1日10时32分许,犯罪嫌疑人陈某因琐事与她在小区门口发生争吵并产生肢体冲突,她被陈某打倒在地后受伤。经司法鉴定,她左股骨颈骨折并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她与丈夫均已退休,且丈夫患有重症,家庭经济困难。案发后,于某某已自行承担医疗费用等近10万元,犯罪嫌疑人陈某至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仍未作出任何赔偿,她在家庭生活压力下,向办理陈某故意伤害案的徐汇区检察院递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随后,徐汇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承办检察官阐述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拟处理意见。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不公开评议,形成听证评议意见后,由听证员代表在听证会上进行了公开发表。听证员认为,检察机关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依法规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保障贫困当事人及时获得救助,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民生关怀和司法温度。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听证情况,决定对于某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并发放救助金。于某某很是感动,现场数度哽咽。承办检察官同时提醒,此次国家司法救助为一次性救助,救助的目标是希望于某某重拾生活信心,同时以后要更为理智地应对邻里矛盾。
据介绍,开展检察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案件中,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公开听证既是回应当事人诉求,以公开促公正,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载体,也是培养和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是“检察开庭”。
2019年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采用公开听证方式办理了145件控告申诉案件,包括刑事申诉、涉检信访、国家司法救助等案件。
作者:单颖文
素材提供:市检察院
编辑:何易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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