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获悉,6月16日零时起,上海高速公路收费入口超限电子检测系统点位将达123处,实现本市高速公路收费入口治超非现场执法全覆盖。
何谓“超限非现场执法”?
如同电子警察抓拍车辆超速、闯红灯违章。当运输车辆经过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点位时,智能监控设备会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检测、实时锁定证据。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据电子检测证据,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治超非现场执法能有效弥补路面执法路线长、车辆流动性大、执法人员不足以及超限车辆规避正常工作时间行驶的弊端,通过设置在车道上的自动抓拍及称重、车辆识别系统实现全天候不间断执法,提升治超工作效率。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根据本市高速公路收费入口货运车辆通行和超限情况,决定新增“G15北青公路收费站南广场支路”点位,取消“S4南桥匝道”点位,“G15沪翔高速收费站主线(匝道)”点位调整为“G15沪翔高速收费站主线”“G15沪翔高速收费站匝道”两个点位,另外调整57处点位名称。本次新增和调整后,本市共有123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点位。
市交通委执法总队表示,6月16日零时起,本市123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治超电子自动检测系统将对货运车辆进行24小时实时自动检测、抓拍。对于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执法部门还将采取“一超四罚”的措施。
何谓“一超四罚”
1.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2.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3.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4.货运场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对于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车辆、驾驶员和企业,还将面临被纳入本市道路运输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和交通运输部“信用交通”平台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作者:张晓鸣 李栋
编辑:史博臻
责任编辑:唐玮婕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