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一个属于孩子们的节日。当大街小巷的节日氛围渐浓,一些人将关爱的目光投向了一群特殊的孩子。自明天起,由本市民政局联合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13个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正式实施。
根据《通知》要求,本市将通过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和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和教育救助等渠道,进一步加强针对困境儿童的保障。同时,将通过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强化安全保护机制、增进日常关爱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
补充完善困境儿童教育、医疗资助救助路径
社会上长期以来都存在着一批需要关爱的困境儿童。比如,出生之后就被丢弃在医院的孩子、父母服刑无人照料的孩子、被父母虐待侵害的孩子。他们虽然有父母,称不上是孤儿,但却实实在在面临着生活需要救助的困扰。
为此,《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其实,自2018年起,上海就已在国内率先建立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1800元基本生活费。次年,上海又将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900元。在保障群体范围上,上海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不仅覆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还拓展增加了“因家庭监护不当导致陷入困境”的儿童群体。
在确保基本生活保障之外,《通知》还分别针对教育、医疗等困境儿童特需的服务领域作出了细致规定。在医疗救助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区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的要求。《通知》还明确,将本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参照本市低保家庭成员给予医疗救助,不再核定其监护人家庭实际经济收入。在教育资助和救助方面,《通知》规定,本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等4个阶段,均参照孤儿标准享受教育资助。
填补困境儿童保护制度缝隙,督促落实监护人监护责任
在困境儿童这一群体中,还存在着这样一类儿童——他们或是被父母遗弃,或是被监护人放任不管。这些常常登上社会新闻的儿童,也正是困境儿童保护制度重点关注的对象。
为此,本市出台的《通知》进一步填补困境儿童保护制度缝隙。《通知》明确,对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的父母,民政部门可依法追索抚养费。此外,各个相关职能部门也将“合力”打击这类行为。比如,公检法等部门要依法打击监护侵害、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以及其他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困境儿童发现机制方面,《通知》也明确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操作规程,开通热线受理平台,建立“一口受理、协同处置”安全保护工作模式。《通知》还要求必须从家庭探访、临时救助、控辍保学和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入手,同时注重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提升关爱服务能力。
从一口受理的热线平台到定期家访、法律援助,无不指向着一个共同目标——当家庭功能失灵,孩子面临或处于监护缺失、监护侵害危急人身安全的时候,政府要第一时间介入为他们提供安全保护。这不仅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温度,更是儿童友好城市建立的基础。
培育完善儿童关爱保障“两支队伍”,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
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尤其需要耐心、信心。面对这些曾受过心理创伤的孩子,怎样才能在关爱过程中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
为此,《通知》明确要求加强针对困境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基层工作队伍建设。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本市已有儿童督导员267人,儿童主任6271人。《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市所有街道、乡镇要配备“儿童督导员”,居村委要配备“儿童主任”,负责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与此同时,《通知》还强调要积极培育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队伍,发展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队伍。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知》明确将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未成年人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和心理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
作者:王嘉旖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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