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出示一下公司的劳务合同……”今天下午,一场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执法检查在浦东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新建工程的工地上展开。
在现场,浦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们重点检查用工管理及工资支付两大内容,具体包括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制台账的建立、考勤及工资表的制作、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等,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应有的保障。在执法检查同时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推广和宣传。
就在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进入了以法治手段推动的新阶段。《条例》出台后,浦东新区立即响应,5月中旬起对辖区内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
“条例的颁布填补了行政法规的空白,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责任和行政处罚标准等,大大增强了我们执法的可操作性,”监察员邱锐锋告诉记者,此次现场执法根据条例的新规,在实名制台账上做了仔细的询问和检查,“项目的总包单位是上海建工一建集团,工资支付总体规范,具体环节中涉及工资台账要素缺失问题,主要是因为条例出台后的规定较为细致。我们已经提出了整改要求,将于后期对整改情况作监督检查,确保《条例》落实落细。”
记者了解到,《条例》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门设立专章作出了一系列特别规定,比如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专用账户制),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浦东新区区域面积大,在建工地数量多,2020年全区在建项目超过600个,涉及的工种多、工人流动性大、用工周期不一,现阶段各个项目在用工管理水平方面还未达到完全的规范与统一,存在一定的差异。下一步,浦东新区将不断完善预警排摸机制为抓手,把对建筑领域的监管“抓在日常”,做到“动态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构建拖欠农民工工资共治体系。对应《条例》要求,完善系统化保护制度,健全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笼子;发挥浦东新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建交、发改、国资、公安、财政等单位横向沟通,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完善与街镇、开发区的协调机制,畅通多方协调解决通道,进一步落实属地化监管。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预警、加强风险排摸,治理模式从追惩型转向预防型。《条例》出台后,浦东新区将预防欠薪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继续坚持按月排摸关停等企业的劳动用工和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对重点突出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和跟踪监管,一旦发现矛盾隐患,跨前一步,提前指导;充分利用劳动关系大数据智能分析信息平台,发觉潜在风险点,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建立提示函预警沟通新渠道,针对存在大额欠薪或不稳定因素的企业,及时向所属街镇和开发工业园区发出《风险提示函》,将关口由属地处置向属地预防延伸。
三是进一步加强专项检查与日常监察,工作维度从监察执法转向检查指导相结合。除以元旦、春节期间为重点,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检查以外,浦东新区已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条例》实施后,浦东将进一步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组织开展“冬病夏治”、“冬季攻坚”等根治欠薪行动。同时,将日常监察与经常服务相融合,在检查的同时增加服务指导力度,通过一次执法检查指导企业进行全面用工体检,既要突出“把功夫下在平时”,又要突出“把服务送进企业”。
四是聚焦建设领域实现“四个全覆盖”,监管方式从重结果转向全过程。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以往欠薪治理工作多是发生问题、解决问题,以保障农民工工资得到支付为目标,逐步转向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落实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体系,实现实名制用工管理全覆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覆盖、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全覆盖、总承包单位通过银行代发工资全覆盖。
五是加强联合惩戒,大力推进欠薪入罪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分局及检察院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办理方面的沟通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在欠薪保证金垫付工作的协作力度,充分发挥欠薪垫付托低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联合信用惩戒制度,对违法企业,按照程序列入欠薪“黑名单”、纳入信用公示平台,通过联合信用惩戒,督促其依法用工、合法经营。
作者:唐玮婕
编辑:单颖文
责任编辑: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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