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间请客吃饭很正常,可有的人暗藏贼心,吃朋友家的饭还惦记朋友的钱就不正常了,这样的人堪比寓言故事中的中山狼。近日,崇明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
5月4日凌晨,愤先生到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陈家镇派出所报警,称其放在自己车上的3叠现金被人偷走,陪同他到派出所报案的还有其朋友卢某。
经询问,5月3日14时许,愤先生开车接卢某到其女朋友妮妮在陈家镇的家里吃晚饭,到了以后愤、妮两人忙着张罗饭菜,卢某则在边上玩手机。22时30分许饭局结束,愤先生把卢某送回城桥镇的家中后,回到自己的住所发现放在副驾驶前侧抽屉内的29000元现金没有了。愤先生回忆晚饭前卢某问其要过汽车钥匙,说是拿一件衣服穿,便怀疑其盗窃了自己的钱,电话里质问他时卢某一口否认。愤先生焦急地找不到钱,旋即要求卢某陪他去派出所报案,卢某为表清白同意陪同愤先生一起到派出所报案。面对民警,卢某坚称自己没有拿过愤先生的钱。
5月4日23时许,民警发现卢某搭车出现在陈家镇妮妮家附近,下车离开没多久又坐上车回到城桥镇家中。掌握该线索后,民警传唤卢某,面对自己露出的马脚,卢某对其盗窃朋友车内现金29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卢某交代,5月3日下午其在妮妮家网上打牌输了钱比较郁闷,期间,要到愤先生车钥匙打开车门后翻到储物抽屉内放着现金,心生贪念,拿出一看尽有3叠厚厚的钱,因藏在口袋内怕被人发现,趁愤先生他们不注意,将钱包起藏至30米外路边的杂物堆内。因为当时没人看见,所以在愤先生质问他时一口咬定没偷。5月4日深夜,他借着天黑迫不急待来到藏匿处取回赃款回到家中,没想到他的行踪已被民警掌握。
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已被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作者:何易
编辑:薄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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